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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健全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3日   來源:經濟日報

    “十一五”時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基礎的關鍵時期,是推進現代農業建設邁出重大步伐的關鍵時期,是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係取得突破進展的關鍵時期,也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加速推進的關鍵時期。我們必須按照黨中央的戰略部署,抓住機遇,加快改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局面,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健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

    農村人口眾多是我國的國情,只有發展好農村經濟,建設好農民的家園,讓農民過上寬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才能不斷擴大內需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發展。近幾年,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支農惠農的重大政策,農業和農村發展出現了積極變化,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好形勢,對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同時也要看到,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我們要堅持以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促進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體制,統籌推進各項改革,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好已有的成果,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推進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而繁重的歷史任務,要按照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紮實穩步地加以推進。當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力度扶持“三農”的能力和條件。為了進一步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活力,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必須切實加強領導,動員全黨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依靠農民辛勤勞動、國家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使新農村建設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涉及到協調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方面面,要做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我們必須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逐步推進。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中,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議,不強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強求一律;要引導扶持,不包辦代替。

    紮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當前,推進現代農業建設,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既需要依靠廣大農民的辛勤勞動,也需要國家的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因此,紮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就要順應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變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和信貸投放,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要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金融機構要不斷改善服務,加強對“三農”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實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多種形式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推進徵地、戶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紮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還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健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當前,我們應當看到,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加強和改善金融機構對“三農”的支持和服務等,都需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支持與保障。因此,我們一是穩定和完善農村的基本經營體制,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努力發展農村生産力,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積極探索對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服務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完善農技推廣的社會化服務機制。深入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擴大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專項補貼規模。鼓勵各類農科教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多元化的農技推廣服務。二是進一步深化以農村稅費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要按照強化公共服務、嚴格依法辦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切實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加快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級政府責任明確、財政分級投入、經費穩定增長、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深化農村學校人事和財務等制度改革。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的改革。三是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要按照中央精神,完善農村信用社體制,推進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加快農村金融創新,健全農村金融體系,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繼續發揮農業銀行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範民間借貸。穩步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加快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業保險。各地可通過建立擔保基金或擔保機構等辦法,解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給予適當扶持。(楊麗萍 閻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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