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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9日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
《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頒布了《同業拆借管理辦法》,記者就《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的相關問題採訪了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

    問:為什麼出臺《同業拆借管理辦法》?

    答:人民銀行1996年建立了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將同業拆借交易納入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絡進行監督管理。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建立以後,中國的同業拆借市場步入了規範發展的軌道,在市場規模快速擴大的同時,沒有出現系統性風險和嚴重違約事件,市場運行效率和透明度不斷提高。人民銀行在十年同業拆借市場管理的實踐中,逐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場管理措施。期限管理、限額管理、準入管理、備案管理、透明度管理等市場管理手段,既能防範系統風險,又能靈活適應不同類型市場參與者的多樣化需求。

    近年來,隨著金融改革不斷深化,金融機構的內控制度建設取得了明顯進步,金融機構融資渠道多樣化、定價機制市場化程度提高,金融市場的其他子市場有了長足發展。新形勢下,金融機構對進一步發展同業拆借市場提出了新的需求,特別是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報價制改革推行後,金融機構希望同業拆借市場能夠更加具有深度和廣度。

    《同業拆借管理辦法》正是在總結同業拆借市場管理經驗基礎上,為了進一步促進同業拆借市場發展,配合SHIBOR報價制改革,順應市場參與者需求而出臺的重要規章。

    問:同業拆借市場十年規範發展的主要經驗是什麼?

    答:截至2006年末,同業拆借市場的參與者達到703家,是市場建立之初的14倍;年交易量達到2.15萬億元,是市場建立初期的10倍多;同業拆借網絡覆蓋全國,交易實現無紙化;同業拆借利率的信號功能不斷完善,已經成為中國貨幣市場最重要的利率指標之一。同業拆借市場十年規範發展是市場管理者和市場參與者共同努力的結果,金融機構也從同業拆借市場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中獲益。

    概括來説,同業拆借市場十年規範發展的主要經驗有四條:

    第一,堅持制度先行,在規範的軌道上促進市場發展。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建立以來,市場管理者始終堅持先明確業務規則、後開展具體業務的工作步驟,確保市場運行有章可循。十年來,人民銀行先後公佈了各類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規則,統一同業拆借市場的期限管理、限額管理標準,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還結合轄區實際擬訂了當地金融機構拆借備案管理的規則。業務規則的統一是同業拆借市場近十年規範發展的基礎。

    第二,堅持開放透明,以市場機制約束參與者行為。加強透明度管理是提高市場約束的有效手段。2002年開始在同業拆借市場中進行的統一信息披露規範試點工作取得了可喜進展。一方面,資質優良的金融機構通過信息披露獲得了良好的市場聲譽;另一方面,存在問題的金融機構也因為信息披露而受到市場約束。同業拆借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現在已經成為市場參與者判斷信用風險的重要信息來源。

    第三,堅持技術進步,通過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市場效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統在十年內完成了兩次大規模系統升級,明年即將完成第三次升級改造。新的交易系統處理效率將達到世界上最先進的水平,不僅能夠實現詢價、報價、成交等基本功能,還可以實現限額控制、期限控制、權限分級控制等風險管理功能。將技術進步成果運用於市場基礎設施建設中,是同業拆借市場運行效率不斷提高的主要經驗。

    第四,堅持扶優限劣,以嚴格執法維護公平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管理者的最主要職責。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建立以來,人民銀行在處理金融機構違規行為時從不姑息遷就,部分不能達到市場準入標準的金融機構被清退出市場。市場管理者嚴格執法穩定了市場預期,是同業拆借市場十年規範發展的保障。

    問:同業拆借管理政策調整的基本方針是什麼?

    答:1996年建立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時,受當時金融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清理整頓任務複雜緊迫等歷史因素的影響,同業拆借管理政策的基本取向是從嚴、從緊、以保證市場安全性為首要目標。近年來,金融改革不斷深化,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步,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逐步完善,調整同業拆借管理政策以適應新形勢對同業拆借市場發展的需要,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人民銀行通過深入調研,認真分析同業拆借市場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最終確定了同業拆借管理政策調整方針是:循序漸進、適時調整、有放有收、強化監督,即在保持同業拆借管理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逐步放寬市場管制,強化信息披露管理等市場化管理手段,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循序漸進的政策調整方針既有利於金融機構逐步適應政策調整帶來的市場運行規則變化,也有利於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需要時保留一定的市場管理和控制手段。

    問:新頒布的《同業拆借管理辦法》涉及的政策調整有哪些?

    答:新頒布的《同業拆借管理辦法》全面調整了同業拆借市場的準入管理、期限管理、限額管理、備案管理、透明度管理、監督管理權限等規定,是近十年最重要的同業拆借管理政策調整。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三放鬆、兩加強、一促進”,即在放鬆準入管理、期限管理、限額管理的同時,加強透明度管理、加強事後監督檢查等市場化管理措施,逐步實現管理手段的市場化轉型,以開放的政策促進同業拆借市場健康發展。

    問:同業拆借市場準入管理方面的政策調整有哪些?

    答:《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了16類金融機構可以申請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這個範圍涵蓋了所有銀行類金融機構和絕大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中,信託公司、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等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是首次納入同業拆借市場申請人範圍。《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了申請進入同業拆借市場應符合的條件。

    擴大同業拆借市場參與者範圍,有利於促進資金供給和需求主體多元化,增加同業拆借交易的活躍程度,也可以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逐步實現市場分層有序發展。人民銀行正在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擬訂信託公司、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等六類金融機構的準入審核規則。審核規則公佈實施後,即可受理新機構的入市申請。

    問:同業拆借市場期限管理方面的政策調整有哪些?

    答:《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各類金融機構的同業拆借最長期限。與以往管理政策相比,本次調整簡化了期限管理的檔次,適當延長了部分金融機構的最長拆借期限。

    調整後的期限管理分三檔: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政策性銀行最長拆入1年,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最長拆入3個月,財務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最長拆入7天。拆出資金最長期限按照交易對手方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控制,同業拆借到期後不得展期。

    問:同業拆借市場限額管理方面的政策調整有哪些?

    答:《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了各類型金融機構的同業拆借限額核定標準。與以往管理政策相比,本次調整放寬了絕大多數金融機構的限額核定標準。

    調整後同業拆借限額核定分為五個檔次:中資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政策性銀行為主要負債的8%,外資銀行為實收資本(或人民幣營運資金)的2倍,財務公司、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為實收資本的100%,證券公司為凈資本的80%,信託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為凈資産的20%。上述限額核定標准考慮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特點,在統一市場規則的前提下,按照分類管理的方法,適當選擇了各類金融機構的限額核定基數和核定比例,採納了相關監管部門的合理意見。

    問:加強同業拆借市場透明度管理的政策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新頒布的《同業拆借管理辦法》專設“信息披露管理”一章,規定了同業拆借市場參與者的信息披露義務、信息披露基本原則、信息披露平臺、信息披露責任等。2002年以來,加強同業拆借市場信息披露規範的試點工作取得成果,將市場管理中逐步探索形成的信息披露管理措施寫入《同業拆借管理辦法》,是管理方式市場化轉型的重要舉措,體現了強調市場自律、加強市場約束的政策取向。人民銀行將根據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風險特徵,制訂具體的信息披露規範並監督實施。

    此外,《同業拆借管理辦法》還明確了同業拆借中心在公佈市場信息和統計數據方面的義務,為加強市場運行的透明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問:《同業拆借管理辦法》在監督檢查方面作了哪些具體規定?

    答:對金融機構執行有關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是《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人民銀行的直接監督檢查權之一。在放鬆準入管理、期限管理、限額管理等事前管制措施的背景下,加強同業拆借交易的事後監督檢查,對於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市場健康發展尤為重要。

    針對以往關於同業拆借監督檢查的規定過於籠統,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市場監管權責不明晰,實際監督檢查中部分規定操作性不強等問題,新頒布的《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第六章專門規定了同業拆借市場監督檢查的具體內容和程序,明確了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的市場監管權限。這些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人民銀行省一級分支機構負責擬定轄區同業拆借備案管理實施辦法;二是明確規定同業拆借現場檢查的決定權在省一級分支機構以上;三是要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執行同業拆借現場檢查時,應遵守人民銀行有關監督檢查程序的統一規定;四是按照權力和責任對等的原則,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從事同業拆借市場監督管理的行為依法接受監督並承擔法律責任。”

    問:今後在發展同業拆借市場方面還會有哪些舉措?

    答:減少管制、鼓勵創新是人民銀行推動金融市場發展的基本政策取向。新頒布的《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確立了一個更加開放、更加透明、更加市場化的管理框架。在新的管理框架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引入更多市場化的管理手段,逐步取代嚴格的事前管制措施。在新的管理框架下,金融機構將獲得更多的自主權,微觀風險控制將更加倚重金融機構的治理結構和內控制度。在新的管理框架下,同業拆借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會得到提升,市場競爭會進一步加強,同業拆借利率將成為貨幣當局和市場參與者更加關注的指標。

    更為重要的是,人民銀行還將繼續積極推進企業短期融資券市場、債券回購市場、利率互換市場以及貨幣市場其他子市場的發展,通過金融産品創新滿足市場參與者多樣化需求,在金融市場的整體改革和發展中促進同業拆借市場的穩定和完善。

  相關鏈結:同業拆借管理辦法(人民銀行令〔2007〕第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