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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政策解讀:惠及兩億多城鎮非從業居民的重大舉措
——勞動保障部詳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記者劉錚)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日前正式啟動實施,並將在2010年全面推開,兩億多城鎮非從業居民將從中受益。

    “隨著這項制度的建立,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普及和完善,到‘十一五’末期,覆蓋我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將基本形成。”勞動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説。

    記者從勞動保障部了解到,2007年國務院在有條件的省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將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完善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又一重大舉措。1998年起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03年開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逐步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了我國大多數居民,對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起到積極作用,但包括中小學生在內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尚未被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範圍。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通過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幫助城鎮非從業人員解決大病醫療費用問題,將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

    記者從勞動保障部了解到,這項工作將堅持低水平起步原則。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現實國情出發,根據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需求,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擴大制度的受益面。

    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於人均40元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於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政府原則上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10元給予補助;對成年非從業居民中屬於低保對象、重度殘疾和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老年人,再按不低於人均60元給予補助。

    中央、地方財政對城鎮居民參保給予適當補助,體現了公共財政的職能,有利於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也有利於增加制度吸引力。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將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穩運行。這項基金全部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確保基金安全。

    國家將在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生産流通體制改革;將根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藥品生産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改革及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保證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等方面的作用;將逐步建立完善臨床診療規範、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藥規範和出入院標準等技術標準;充分利用社區醫療和中醫藥服務,合理引導居民就醫。

    胡曉義説,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大步驟,是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又一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關注民生、悉心改善民生的理念和決心。

    溫家寶:扎紮實實搞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溫家寶指出,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在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後又一重大舉措,主要解決城鎮非從業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少年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看病就醫問題。建立這項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是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推進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環節,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目前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財政收入增加較快,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條件基本具備,時機已經成熟。國務院決定,從今年開始試點,用三年時間逐步在全國城鎮全面推開。

    溫家寶到北京社區考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今天是週末,我利用這個時間來做點調查研究。我來提問,請大家説。”溫家寶講了幾句開場白就轉入正題。社區內能夠享受醫療保險的人有多少?能否做到人人享有醫療保險?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狀況怎麼樣?病人不出社區能不能看病?能不能將三級醫院的醫生吸引到社區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試點工作進展得怎麼樣?一個多小時的座談會上,溫家寶提出一系列的問題,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西城區及街道的同志一一回答了總理的提問,詳細介紹了有關情況。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後又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今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範引導,穩步推進。

    勞動保障部: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將啟動

    勞動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20日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準備工作基本完成,下半年將啟動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