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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7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確保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依法進行
——《土地調查條例》系列解讀之二

    《土地調查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正在推進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無疑是一大利好消息。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條例》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撐助力下,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將在依法、規範的軌道上,順利推進。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將用三年時間,全面查清全國範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並建立和完善我國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登記制度,實現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應當看到,第二次土地調查距第一次土地調查完成時間,已有十多年之久。這期間,隨著國家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快速發展,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土地使用者呈現多元化,土地經濟關係日趨複雜,全國土地利用狀況發生了巨大變化。在這種情形下,要想在短短三年時間內掌握準確、翔實的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對土地調查工作無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如何確保圓滿完成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任務?這個問題一直以來倍受業內和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為保證第二次土地調查的順利推進,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對這次調查的目標、內容、時間進度、組織實施、數據質量保障、成果應用等各方面都作了細化規定。在調查啟動前,國務院領導作出批示,“抓緊起草《土地調查條例》,為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提供法律規範。”

    令人欣慰的是,在《土地調查條例》起草過程中,這些相關內容大多已被立法吸收,成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必須依法遵守的法律條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及今後的土地調查工作,都將步入依法規範的軌道。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提出,要開展基本農田狀況調查,明確要求將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區塊)落實至土地利用現狀圖上,並登記上證,造冊。這是以往的土地調查工作所沒有的內容。現在《條例》把這項規定上升為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應當重點調查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基本農田的數量、分佈和保護狀況。”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提出,國家在這次調查的基礎上將建立覆蓋國家、省、市(地)、縣四級的集影像、圖形、地類、面積和權屬為一體的土地調查數據庫,並由此建立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條例》明確規定,“國家通過土地調查,建立互聯共享的土地調查數據庫,並做好維護、更新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做好土地調查成果的保存、管理、開發、應用和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等工作。”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規定,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將成為未來管地、用地的依據。《條例》則明確規定,土地調查成果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從事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和利用的重要依據。同時,土地調查成果應當嚴格管理和規範使用,不作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調查對象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不作為劃分部門職責分工和管理範圍的依據。

    調查數據的真實可靠,是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生命線”。為確保這道生命線排除各種人為因素的干擾,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進行了多方面的努力和嘗試,從制度、技術、紀律等各方面加以約束,如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的調查成果質量負責,實行三級核查和土地調查質量一票否決制,由國家直接組織購置遙感等基礎資料,保證調查資料的統一性,強調對土地調查隊伍實行嚴格管理和考核培訓,加大社會公眾的監督力度,實行嚴格的獎罰措施等等。這些措施對於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都有積極的意義。

    但相比之下,《條例》為保障土地調查數據真實所提供的法律武器更為有效。《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土地調查成果質量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條例》還規定,地方、部門、單位的負責人,如擅自修改調查資料、數據,或強令、授意土地調查人員篡改調查資料、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或對拒絕、抵制篡改調查資料、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土地調查人員打擊報復的,要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條例》對被調查單位和個人也明確了法律義務:凡拒絕或者阻撓土地調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或提供虛假調查資料,或拒絕提供調查資料,或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始記錄、土地登記簿等相關資料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的權威源於其強制約束力。《土地調查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土地調查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規範,使土地調查工作從此有法可依、規範實施。我們相信,在各級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社會的參與、支持下,借實施《土地調查條例》的東風,正在開展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必將圓滿完成任務,向黨中央國務院和全社會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國土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