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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5日   來源: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促進就業相關金融政策
答中國政府網網民問

    2008年5月8日15時,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曹子娟在中國政府網進行在線訪談,就“實施積極的促進就業政策”與網友在線交流,網民提問踴躍、反響熱烈。為幫助網友了解促進就業的金融支持政策,現就網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回答如下:

    問:近年來,我國的就業形勢較為嚴峻。能否簡要地介紹一下金融支持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情況?

    答:作為一個擁有13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人口多,底子薄是我們的基本國情,這決定著當前和今後一個較長時期,我國都將面臨比較嚴峻的就業形勢。這裡我想通過幾個數字可以更好地説明:據預計,到2010年,全國勞動力總量將達到8.3億人,城鎮新增勞動力供給5000萬人,而勞動力就業需求崗位估計只能新增4000萬個,勞動力崗位供求的缺口在1000萬左右。

    促進就業是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之一,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人民銀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始終把促進擴大就業再就業擺在金融宏觀調控的重要位置。一是通過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多方面改進金融服務,保持物價穩定,促進經濟增長,以此擴大就業容量,拉動和促進就業再就業持續快速增長。二是加強金融産品創新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對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力度,充分發揮小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對擴大就業的拉動作用,積極推動創業促進就業。三是加強與相關宏觀經濟部門的協作配合,出臺並不斷完善了銀行業支持擴大就業再就業的專項信貸政策,即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簡稱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積極鼓勵和支持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待就業人群,依靠自主創業不斷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作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就業工作就像建樓房。首先是要打好地基,也就是我們的經濟要保持健康、可持續發展,這樣才能為新增就業留出足夠的空間;然後是樓房的鋼筋水泥主體,實際上就是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關於做好就業工作的政策法規,以及社保、財政、稅務、金融等職能部門出臺的支持政策,這些決定了這座樓結構是否好,是否實用,但是,這還不夠;最後這座樓是否受到老百姓的歡迎,還得看日常的管理和維護,也就是説就業工作是否能做好,關鍵還是得看所有這些促進擴大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是否能夠被很好地落實。我想,這需要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和單位,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去實現。

    問:小額擔保貸款已經實施五年多了,請介紹一下這一政策的發展演變情況。

    答: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是伴隨我國就業再就業形勢的變化不斷擴展、調整和完善的。大致來看,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1999年—2002年的政策試點階段。這一時期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還沒有正式出臺,僅限于幾個地區的試點。背景是:1998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實行了“鼓勵兼併、規範破産、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實施再就業工程”和建立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業保險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條保障線”等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發展了“政府促進就業、市場調節就業與勞動者自主擇業”的積極就業政策體系。從那時起,上海、重慶、天津、寧夏等地的金融機構就陸續探索開辦了再就業小額貸款業務,有力地支持了當地的再就業工作。

    第二階段是2002年—2005年的政策探索階段。2002年,為貫徹中發[2002]12號文件精神,在認真總結各地開辦再就業小額貸款經驗的基礎上,人民銀行聯合財政部、原國家經貿委和原勞動保障部等部門出臺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鼓勵各商業銀行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積極發放小額擔保貸款。隨後,根據各地的政策落實情況,人民銀行又聯合有關部門先後下發兩個文件,逐步完善了小額擔保貸款的風險補償機制,簡化貸款擔保和貸款審批手續;鼓勵銀行對符合貸款條件、新增就業崗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加大信貸支持。截至2005年底,全國31個省區市都已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第三階段是從2006年至今的政策調整完善階段。2005年國務院制定下發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對已有的就業再就業政策進行了延續、擴張、調整和充實。為貫徹落實國發[2005]36號文件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長效機制,2006年初,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印發了《關於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銀發[2006]5號),將小額擔保貸款的支持對象擴大到城鎮復轉軍人,自願到西部地區及縣級以下的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等七類人員,並在微利項目確定、信用社區建設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和補充。

    問:金融對農民工就業和創業有沒有優惠和傾斜政策?

    答:農民工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專門出臺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安排部署農民工工作。人民銀行也先後出臺文件,要求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的金融服務。如為了解決農民工攜帶現金回家不安全、不方便得問題,我們推出了農民工特色卡服務,方便農民工實現異地跨行的現金存取。

    近年來,一批農民工在外打工積累了一定經驗,開拓了眼界,增長了技能後,選擇返回家鄉自主創業,並帶動了當地一大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實現就業,成為帶動當地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的最有效方式之一。針對這種新變化,人民銀行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拓寬信貸服務領域,創新信貸産品,完善擔保機制,支持有能力、有實力的農民工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通過兩年的實踐,很多地區的金融機構為了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為農民工量身定做出“打工創業貸款”、“農民工外出務工小額貸款”、“農民創業貸款”、“外出創業貸款”、“青年創業貸款”等信貸産品,對幫助農民工解決創業過程中的資金緊張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如河南省信陽市農村信用聯社針對近年來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日益成為縣域經濟發展重要動力這一實際,創新推出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貸款;雲南省農村信用聯社推出的“農民工創業貸款”産品;重慶農村信用社推出了“專業大戶信用貸款”等。金融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不僅解決作了自身的就業問題,而且為廣大農村富餘勞動力提供了就業機會,其示範效應顯著,會帶動廣大農村富餘勞動力投身創業活動中。

    問:下一步人民銀行在金融支持就業再就業工作方面還有進一步的安排嗎?

    答:不斷改進金融服務、積極創新金融産品,支持擴大就業再就業始終是金融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2008年是做好就業工作的關鍵之年。《就業促進法》正式實施,國發5號文件的頒布為我們進一步做好就業工作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持。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圍繞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和國發5號文件,推動創業促就業的主題,通過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與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一起,進一步做好促就業工作。具體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實施從緊貨幣政策的過程中,充分發揮信貸政策的結構調整作用,繼續加強對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對就業再就業的輻射拉動作用。

    二是深入學習國發5號文件精神,聯合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根據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調整、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通過小額信貸支持創業促就業的長效機制。

    三是加強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我們都知道,政策好不好,是不是發揮作用,政策內容是基礎,但關鍵還是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實。剛才我提到,2008年是做好促就業的關鍵之年。如果説地再直接一點兒,2008年,甚至是2009年,應該是各項促就業新政策的落實之年。因此,今年下半年開始,在小額擔保貸款新政策出臺後,我們將積極探索新模式,狠抓政策落實工作,爭取推動金融促就業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四是加強部門協作和政策宣傳解釋。促進就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個部門共同配合,金融服務是一個方面、稅收減免、財政補貼也是一個方面。此外,從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近6年的實踐看,加強政策宣傳和解釋也是確保政策生效的一個重要方面。因為任何政策的落腳點最後都是為人民服務的。要想服務好人民,首先必須要讓人民了解政策、正確理解政策。所以,在這裡我也非常感謝政府網站給我們提供了這麼好的一個平臺,通過與網民互動的形式,了解大家的心聲,也宣傳我們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