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規則 厘清責任
——就礦業權評估管理三文件發佈
訪國土資源部儲量司負責人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佈了《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和《關於規範礦業權出讓評估委託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規範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3個重要文件,對規範礦業權評估管理作出新規定。記者就有關問題採訪了部儲量司司長關鳳峻。
記者:礦業權評估是礦業權市場建設的組成部分,涉及國家、社會公眾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請你介紹一下《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制定的背景。
關鳳峻:礦業權評估是指具有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具有礦業權評估資質的機構,基於委託關係對約定礦業權的價值進行評價、估算,並通過評估報告的形式提供諮詢意見的市場服務行為。作為專業化的仲介服務行業,我國礦業權評估誕生於1998年,迄今已有11年的歷史。此前對礦業權評估管理髮揮制度性建設作用的《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距今已10年了。這10年裏,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礦業市場走向繁榮,促進了礦業權評估行業的發展和礦業權市場的形成。與10年前礦業權評估僅僅滿足國家出讓礦業權進行價款評估的單一需要不同,目前的礦業權評估業務類型多樣,需要滿足諸多主體的需要。礦業權評估業為礦業權交易活動提供仲介服務,對完善我國要素市場之一的礦業權市場發揮了積極作用,這是市場經濟體系逐步完善的標誌之一。
10多年礦業權評估市場的發展,使評估業務大大拓寬,評估實踐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原有的法律法規有些滯後於評估管理實際。突出的問題,一是管理部門和評估機構職責不明,二是出讓評估委託機制不順。這些問題急需管理部門出臺新的管理辦法,明確礦業權評估各方權利和責任,理順關係,引導礦業權評估行業健康發展。
這次出臺的3個文件從研究理順管理思路,到起草發佈歷經3年,其難度在於對“價值評估”這個市場經濟的特有職業,我國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規範。從當前的管理實際出發,這次制定和出臺礦業權評估管理方面3個規範性文件,將更好地為下一步制定規章打下基礎。
記者:這3個文件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關鳳峻:《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主要是從政府監督管理礦業權評估市場和礦業權評估行業的角度制定的,基本明確了礦業權評估市場中各主體之間的關係、各主體的權利和責任,明確了對礦業權評估市場的管理方式。
《關於規範礦業權出讓評估委託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規範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則是在《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制度框架之下,對涉及國家權益的礦業權價款評估管理進行規範。前者規範了礦業權價款評估的委託程序,後者規範了礦業權價款評估的審查驗收、備案程序。
記者:與過去的礦業權評估管理比,這次出臺的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有哪些重要的變化?
關鳳峻:主要有這樣一些改變。一是明確了礦業權評估管理由國土資源部一級管理改變為部省兩級管理;二是明確了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擔當礦業權評估管理的兩個角色——國家權益維護者、礦業權評估市場監管者;三是確立了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在礦業權評估行業和市場中的自律管理地位,並將部分原由政府履行的管理職責轉變為由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使市場治理結構得到完善;四是礦業權評估結果確認改變為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五是明確政府出讓礦業權的價款評估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採用公開方式選擇評估機構委託評估,並支付評估費用;六是明確對政府委託評估的評估報告進行公示。
記者:從這些重要變化中,反映了近些年我國礦業權評估管理理念的轉變。請你介紹一下這次發佈的3個文件要突出體現什麼樣的管理理念?
關鳳峻:簡單地説,就是明確礦業權評估管理責任與權利的界限,規範管理程序,公開管理過程,強化社會監督。
作為資源管理部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維護礦業權流轉中國家權益的職責,對礦業權評估行業和礦業權評估市場的健康發展有監督管理的職責,但在履行兩種職責的方式上是有所區別的,這在3個文件中反映得很清楚。需要指出的是,礦業權評估師和評估機構在市場中提供的是諮詢性的仲介服務,這一點對社會公眾正確認識評估行業和評估的職業特點是極為重要的。
礦業權評估是諮詢服務業,因此,提供服務的主體在市場中取得收益,那麼首先必須要對其提供的産品及其質量——服務及服務質量負有法律責任,他們的行為應受到約束、規範。在《辦法》中,強化了礦業權評估機構特別是礦業權評估師的責任,如規定了礦業權評估機構提供礦業權評估報告應當經法定代表人和執業礦業權評估師簽字;礦業權評估機構和礦業權評估師應當對礦業權評估報告的獨立、客觀、公正、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而獲得服務的一方也要正確使用服務産品。
記者:礦業權評估事關重要經濟利益,在外界看來,礦業權評估權力不小,在這次出臺的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中,對此有什麼新規定?
關鳳峻:礦業權評估涉及到多方利益,不僅礦業權評估師、評估機構要正確行使權力,而且評估管理機關更應規範管理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一個基本設想是,權力在哪行使,就讓公開在哪相伴,避免暗箱操作,儘量壓縮權力的自由裁量的空間。目的是反腐倡廉,保證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管理相對人的權益。這次出臺的礦業權管理辦法,突出的一點是強調公開礦業權評估管理過程。為什麼?通過這些年來礦業權評估管理的實踐,我們認識到,公開是最有效、最有力的監督。事實上,從2007年開始,國土資源部和許多省國土資源廳對國家出讓礦業權的價款評估已採用公開搖號的方式選擇評估機構,社會反響良好。所以這次發佈的三個文件,將已在實踐中取得成效的做法在礦業權評估管理制度中把它固定下來,對礦業權評估管理的關鍵環節——委託、審查、備案實行公開,以公開促公平,以公開促公正。比如關於政府管理部門對評估報告的合規性審查,文件明確管理部門依據什麼審查,審查些什麼,通過審查後做些什麼,通不過做些什麼,也就是公開了合規性審查礦業權價款評估的程序和內容,讓管理者、管理相對人明明白白地知道各自的責任、義務,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公開礦業權評估管理行政過程,應該説是完善礦業權評估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標誌。
記者:我們注意到《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發佈前曾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公開徵求意見,有提意見的嗎?對這些意見如何處理?
關鳳峻:有。在公示的10個工作日裏,我們共收到了約30條意見。對這些意見,我們逐條進行研究,其中約一半被不同程度地採納了。未採納的意見,也做出符合各方利益的選擇。讓公眾參與到礦業權評估管理的立法起草工作來,這是一個有益的嘗試。(記者 丁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