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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
——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
專項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5月7日電(記者 李亞傑)因公出國(境)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人類文明成果的重要方式,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黨政幹部以公務活動為名,行公款出國(境)旅遊之實,耗費了國家大量資財,在國內外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為此,2008年4月份以來,由中央紀委、外交部牽頭,會同中央組織部、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外辦、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家預防腐敗局、國家外國專家局共10個部門,在全國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2009年2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深入了解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情況和《通知》中強調的有關問題,新華社記者近日採訪了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

    新華社記者:請談談當前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的總體情況?

    負責人:2008年3月,中辦、國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定》。為貫徹落實《規定》,2008年4月底,中央紀委、外交部等10個部門決定建立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在全國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5月初,上述10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貫徹落實“兩辦規定”制止黨政幹部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的通知》,對專項工作作了部署,明確了開展這項工作的目標要求、工作重點、方法步驟和保障措施等。外交部、財政部等部門相繼下發了加強跨地區跨部門團組管理和經費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各地區各部門還取消了一批沒有實質內容的因公出國(境)團組,查處了一批公款出國(境)旅遊案件。開展專項工作以來,在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因公出國(境)數量出現了明顯下降,公款出國(境)旅遊現象得到了初步遏制。據統計,2008年,全國持因公護照出國(境)的人數較2007年下降了12.2%。其中,5月到12月開展專項工作期間,全國持因公護照出國(境)的人數較2007年同期下降了18.4%。

    新華社記者:我國因公出國(境)存在哪些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負責人:我國因公出國(境)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公款出國(境)總量增長過快,耗資巨大。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對外交流日益增多,公款出國(境)總量越來越大。在這些公款出國(境)活動中,有一部分是到國(境)外進行一般性考察學習,還有相當一部分是以考察、學習、培訓、招商等為名,變相公款旅遊,國家為此耗費了鉅額資財。

    二是公款出國(境)旅遊名目繁多,花樣翻新。有些因公出國(境)團組公然違反規定,到未經批准的國家和地區旅遊,或擅自延長在國外(境)的停留時間用於觀光旅遊;有的為去風景名勝區旅遊,繞道安排行程;有的為了達到公款出國旅遊的目的,虛報出國任務,騙取批准;有的編制兩套出國日程,一套日程虛列出國公務活動,用於欺騙審批部門,另一套日程是國外實際活動安排,主要甚至全部都是觀光旅遊;有的通過旅行社或仲介機構弄虛作假,購買或偽造邀請函;有的團組在國外忙於旅遊,回國後抄襲別人的考察報告;有的擠佔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款出國;有的經常帶企業負責人出國,主要目的是由其承擔出國旅遊、購物等費用;一些單位為了規避審批,組織黨政幹部用因私護照公款出國旅遊;一些學會、協會為了牟利,長期組織黨政幹部公款出國旅遊。

    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審批把關不嚴,監管不力。有的因公出國(境)審批管理部門對派出部門所報的出國申請材料審查把關不嚴,甚至對明顯違反規定的出國(境)申請也予以批准;有的對所審批的團組疏于管理,缺乏監督檢查,對出訪團組存在的擅自延長境外停留時間、違規增加出訪國家等問題視而不見;有的不履行對出訪報告和出訪成果的審查評估職責,對發現的問題不予追究;有的縱容所屬的外事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組織公款出國(境)旅遊,甚至從中牟利;有的領導幹部對本單位的因公出國(境)工作管理不嚴,對沒有實質內容的出國(境)團組也予以批准;有的紀檢監察機關對公款出國(境)旅遊問題重視不夠,查處不力。

    新華社記者:《通知》形成的背景是怎樣的?

    負責人: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2008年底,中央領導同志對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中央紀委會同外交部等有關部門,再集中抓一年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進一步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監管。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定》,加大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的力度,力爭使公款出國(境)旅遊氾濫的現象得到根本扭轉。

    新華社記者:為什麼《通知》提出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嚴格自律?

    負責人:2008年以來,不少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同志明確表示,減少或取消一些不必要的出國(境)活動。但也有一些領導幹部對公款出國(境)旅遊問題的嚴重性認識不足,個別領導幹部甚至帶頭公款出國(境)旅遊。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是新世紀以來,經濟工作最困難、任務最艱巨的一年。各級領導幹部大力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勤儉辦一切事業,認真執行中央有關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定,是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的必然要求,對於戰勝國際金融危機嚴重衝擊,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通知》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要求自己,堅持從工作實際出發安排出國(境)任務,不把因公出國(境)作為福利待遇,更不得組織、參與各類公款出國(境)活動。

    新華社記者:如何理解今年壓縮因公出國(境)經費20%的措施?

    負責人:2008年4月開展專項工作以來,在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因公出國(境)數量出現了明顯下降。在因公出國(境)數量大幅下降的情況下,我國的對外交流工作依然有效開展,並且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外交成績。鑒此,《通知》提出今年各地區、各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在近3年平均數基礎上壓縮20%,並相應減少團組數和人數。該措施是合理可行的量化指標,目的是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復考察,切實降低國家行政成本,確保資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壓縮20%的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不會阻礙正常的外交活動,更不會影響國家的整體外交。對正常的對外交流和重要的外交活動要從經費上予以保障和支持。

    新華社記者: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上採取了什麼方法?

    負責人:為強化預算約束和經費控制,從源頭上封堵使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歪風,2008年8月,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了《加強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就因公出國(境)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實行出國(境)經費先行審核、經費審核與外事審批聯動、因公出國(境)不得使用預算外資金、因私渠道出國(境)不得用公款報銷等內容作了嚴格規定。這個文件首次對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作了全面規範,為切斷公款出國(境)旅遊經費來源提供了制度依據。《通知》對這些內容又作了重申和強調。目前,各地區各部門都在積極落實《通知》中對因出國(境)經費管理的要求,財政部和審計署近期還聯合下發了《關於壓縮2009年出國費等三項經費預算支出的通知》,對中央部門出國費等經費預算的壓縮方式和測算方法等作了詳細規定。

    新華社記者:審批部門如何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

    負責人: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因公出國(境)審批審核部門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等問題,《通知》提出了審批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強化對外事工作的集中統一管理,清理、規範審批權限,完善審批程序,細化審批標準,實行“誰審批、誰負責”。《通知》要求,“審核審批部門要對出國(境)團組任務的必要性、報批材料的真實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嚴格審核”。要制定相關細則,對出國任務是否必要,公務活動內容是否合理,邀請函是否真實並符合要求,團組成員構成與出國(境)任務是否匹配,出國(境)路線安排是否合適,經停城市是否必須等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新華社記者:如何理解因公出國(境)團組要嚴格執行批准日程?

    負責人:公款出國(境)旅遊名目繁多,花樣翻新,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是一些團組不嚴格執行批准日程,有的甚至編制兩套出國日程,一套日程虛列出國公務活動以騙取批准,另一套日程是國外實際活動安排,主要甚至全部都是觀光旅遊。針對這一問題,《通知》明確指出,審核審批部門要對出訪團組執行是否嚴格執行批准日程,以及完成任務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對出訪報告進行評估;出訪團組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不得增加出訪國家、地區,也不能擅自增加訪問城市。對違反規定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新華社記者:為什麼《通知》提出要強化因公出國(境)團組派出單位的責任?

    負責人:在查處公款出國(境)旅遊案件時我們發現,一些派出單位的領導對所派出團組任務的必要性、報批材料的真實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沒有認真把關就盲目批准,還有一些派出單位的領導對派出團組在外活動情況不掌握,對是否完成出訪任務、是否取得出訪成果不作要求。針對這些現象,《通知》提出要強化團組派出單位的責任,實行“誰派出、誰負責”的原則,並將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一措施旨在加強派出單位對所派出國(境)團組的監管,使其認真履行職責,與因公出國(境)審核審批部門形成監管合力,有效防止因公出國(境)團組弄虛作假和違規操作等行為。

    新華社記者:為什麼提出要嚴厲打擊旅行社及仲介機構的違規行為?

    負責人:在查處公款出國(境)旅遊案件時我們發現,許多違紀出國(境)團組都存在通過旅行社或仲介機構弄虛作假,購買或偽造邀請函的問題。許多單位與國外單位沒有任何聯絡,但為了能出去“走走看看”,不惜高價購買邀請函。一些旅行社和仲介機構在這方面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它們有的通過關係搞到邀請函,有的甚至偽造邀請函高價賣給組團單位,還幫助組團單位編造境外公務活動日程,騙取批准,而實際安排的卻大多是旅遊項目。因此,《通知》指出,旅遊、工商等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嚴厲打擊旅行社及仲介機構為因公出國(境)團組聯絡或購買邀請函、編造虛假日程等行為。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其經營資格。

    新華社記者:如何做好公款出國(境)旅遊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人:要加大對公款出國(境)旅遊案件查處力度。重點查處虛報出國(境)任務、通過購買邀請函騙取批准的案件;不執行批准日程,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訪國家、地區或城市,繞道前往旅遊景點遊覽,延長境外停留時間的案件;違反規定用公款報銷持因私證件出國(境)費用的案件;黨政幹部挪用其他公共資金,由企事業單位出資或補助,向下屬機構或地方攤派出國(境)費用等案件。在追究責任時,既要追究出國(境)團組和審批部門的責任,也要追究團組派出單位負責人的責任。要定期通報典型案件,對頂風違紀的予以曝光。對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進行剖析,查找出國(境)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作用。

    新華社記者:如何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國(境)制度?

    負責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制度是保證。專項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調查研究,在職責範圍內,對原有的規章制度進行改革和進一步完善。如,針對違反因公出國(境)管理規定行為適用黨政紀的問題,專項工作辦公室和有關職能部門正在積極研究制定《違反因公出國(境)管理規定行為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如何掌握因公出國(境)在外活動情況、保證取得出訪成果的問題,專項工作辦公室正在研究制定《因公出國(境)情況檢查評估試行辦法》;針對旅行社及仲介機構為因公出國(境)團組聯絡或購買邀請函,編造虛假日程等行為,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總局將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嚴格禁止;針對加強群眾對因公出國(境)活動的監督問題,專項工作辦公室將研究建立群眾監督機制,開展相關試點工作。通過上述努力,力爭在2009年,建立起明確、管用、配套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切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新華社記者:下一步將怎樣開展工作?

    負責人: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對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中央紀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繼續開展治理公款出國(境)旅遊工作,壓縮因公出國(境)經費、組團數量和規模,從嚴控制在國(境)外停留時間。中央紀委將會同外交部等部門,全面貫徹落實《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組織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頂風違紀案件,強化責任追究;充分發揮部際聯席會議的組織協調作用。力爭通過今年的工作,使公款出國(境)旅遊氾濫的狀況得到根本扭轉,以實實在在的成效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