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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9日   來源:審計署網站

審計署金融審計司負責人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等3家金融機構審計情況答記者問

    2010年4月29日,審計署發佈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8年度資産負債損益審計結果》、《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資産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2008年度資産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就此,記者採訪了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副司長劉星。

    記者:我們看到了審計署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3家金融機構審計結果的公告,我想了解一下審計署對有關金融機構開展審計工作的背景是什麼?

    劉星:審計署依據《審計法》及有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對國有及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開展審計,履行法定監督工作。金融審計在國家金融監督體系中處於重要地位,通過對金融機構開展經常性審計監督,不斷發揮國家審計在維護金融安全,促進金融發展和完善金融監管等方面的作用。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防範金融風險,有效促進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審計署2009年緊緊圍繞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這一主線,先後組織了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家金融機構的審計。

    記者:請問對有關金融機構開展審計的具體目標及關注重點是什麼?

    劉星:本次審計以“揭示風險,維護安全,推動創新,促進發展”為目標,關注的重點:一是反映3家金融機構在貫徹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措施,深化改革和加強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突出問題;二是揭示違規經營問題和內控薄弱環節,推動金融機構完善基礎管理、健全內控制度和增強抗風險能力;三是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問題和經濟案件線索,維護金融資産安全,促進金融領域反腐倡廉建設;四是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綜合性優勢,揭示和反映金融運行中存在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努力從體制、制度上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具體到農發行審計,我們結合國家“三農”政策和政策性銀行經營特點,重點關注其履行政策職能、政策性貸款的投放效果和安全情況,關注當前影響我國糧食流通和收儲秩序,以及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在促進農業發展,完善現代農村金融制度以及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建設性作用;在農業銀行審計中,我們以新增信貸資金的合規性、風險性、有效性為切入點,關注商業銀行在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和提高服務水平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中信保審計中,重點關注出口信用保險功能發揮,以及服務實體經濟等情況。

    記者:從這次審計情況看,3家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和防範風險的總體效果如何?

    劉星:從審計情況看,3家金融機構能夠認真貫徹適度寬鬆貨幣政策,適時調整經營方針和信貸計劃,加大對農村和農業領域、對外貿易及實體經濟的金融支持力度,在保障國家宏觀調控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如農業銀行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增加信貸投放,積極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同時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認真落實服務“三農”的股改方針,加大支農惠農力度, 經營效益有了較大改善,資本充足率提升到9.41%。農發行和中信保在履行政策性銀行職能的同時,注重深化改革和加強管理,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防範風險能力,保持資産質量的持續穩定,中信保的償付能力充足率高於監管要求。

    但審計發現,上述金融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履行政策職能不夠到位、違規經營和風險控制不夠嚴密等方面的問題,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規範和改進。

    記者:這次審計發現3家金融機構在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中存在哪些值得關注的問題?

    劉星:審計發現3家金融機構不同程度存在違規經營和內部控制不到位,以及風險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主要表現在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和主體發放貸款,甚至違規操作等。例如,銀行對企業授信的一個主要依據是對企業的信用評估,但審計發現農發行內蒙古烏蘭浩特市支行為獲取授信權利,在已取得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情況下,仍依據企業偽造的財務報表將其信用高評併發放2.85億元糧食收購貸款,最終造成8236萬元貸款損失。另外,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問題也比較突出。例如,按規定承兌匯票貼現要有真實的貿易背景,但2009年2月,農業銀行安徽阜陽市騰達支行主動與不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資格的企業聯絡辦理票據貼現1.94億元,所用增值稅發票複印件全部是偽造的。這些問題的出現,既有金融機構放鬆貸款條件和內部管理不規範、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因素,也有外部監督不到位和國家相關管理政策及引導措施不完善不配套的原因。同時審計發現,隨著大型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和內控制度不斷完善,金融違法犯罪呈現一些新動向,主要表現在手法越來越隱蔽和向風險管理相對薄弱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以及基層單位轉移,需要引起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的高度重視。

    針對上述情況,我們建議有關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增強執行力度;加大風險管控力度,努力防止在加大信貸投放過程中放鬆內控,以及因市場和政策調整帶來的經營風險;應切實樹立合規經營意識,依規依法追究責任,嚴控案件發生。政策銀行應將認真履行政策職責、保證國家政策性貸款的投放效果放在首位,商業銀行應堅持將風險防範和加強內控放在突出位置,不斷提高經營和服務水平,實現可持續的發展。

    記者:從目前情況看,有關金融機構對審計問題整改工作情況如何?

    劉星:3家金融機構都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積極配合併認真做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現已取得初步成效,審計整改工作體現出4個特點。一是邊審邊改,及時部署落實整改措施。如截至2010年3月底,農業銀行對報告涉及的96項違規問題已整改90項,整改完成率為93.75%。二是努力化解風險,加大違紀案件防控力度。農發行還成立專門工作組,最大限度地減少貸款風險和損失。三是嚴格問責,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農發行已處理責任人383人次,農行也及時處理責任人263人。四是有關金融機構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和工作建議,整章建制,出臺措施,強化內部審計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內控管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