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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委員、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總召集人華建敏在全國農民工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3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一、今年以來全國農民工工作進展情況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問題。今年年初,國務院制定下發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文件,這個文件明確了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是全面系統地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半年多來,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落實文件精神,積極推動農民工工作,中央關心和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大政方針更加深入人心,農民工的重大作用和貢獻得到普遍認同,農民外出務工的環境和條件逐步改善,輸出輸入地、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已經建立,全社會理解、關心、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大環境正在形成。圍繞落實國發[2006]5號文件,我們主要抓了四個方面的工作,初步取得了五個方面的成效。

    四個方面的工作是:

    (一)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國務院建立了由30多個單位組成的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31個省(區、市)都成立了以省(區、市)政府領導為召集人的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或領導小組,一些地市也建立了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初步建立了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國農民工工作的組織領導體制。

    (二)圍繞貫徹落實文件,深入開展調研工作。全國農民工工作辦公室確定了農民工勞動工資、工傷保險、勞動安全、子女上學、公共衛生等11個重點問題,由有關部門領導同志帶隊進行調研。同時,有關部門還就44個專題單獨或聯合進行調研,各地也深入實際掌握第一手資料,為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研究相關配套政策提供了依據。

    (三)注重解決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國開展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推進農民工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安全監管總局與全國總工會聯合開展了關愛農民工生命與健康特別行動,司法部開展了對農民工實施法律援助和法制教育專項計劃,各級工青婦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維權宣傳服務等,有力地促進了農民工維權工作。

    (四)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中央主要新聞單位配合國發[2006]5號文件公開發表進行了系列宣傳報道,集中宣傳了各地區、各部門創造的新鮮經驗和強化企業責任的具體做法,以及農民工崗位成才、返鄉創業的先進典型等,深受廣大農民工和社會各界的歡迎。

    初步取得的五個方面成效是:

    (一)農民工工資拖欠和偏低問題正在逐步解決。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建立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今年上半年,上海、天津、廣東等11個省(區、市)調整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山西、浙江等19個省(區、市)發佈了當年的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增長基準線一般在11%左右;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新發佈了部分工種(職位)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各地還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小企業和農民工集中的地區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試點。廣東省開展司法聯動打擊欠薪逃匿行為,江蘇省在建設領域推行農民工勞動計酬手冊制度,上海市、深圳市實行的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等,探索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二)農民工安全生産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強。針對煤礦等高危行業事故多、危害重的現狀,安全監管總局先後出臺了《生産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關於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組織對21個省(區、市)的149家高危企業農民工生産安全情況進行調研,並與教育部聯合攝製《煤礦工人安全須知》電教片。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對12個重點省份職業病多發行業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檢查,對2005年立項的所有可能産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重新進行專項審查;在廣東、福建等10個重點省份的19個地區開展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推動建立職業病防治機構和監測網。

    (三)農民工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擴大。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春節期間開展的“春風行動”,為1430萬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在全國50個城市舉行專場免費求職招聘會2600場,提供各種就業崗位300萬個。各級工會推動中西部地區和沿海8個省份結成勞務協作對口單位,泛珠三角9省(區、市)建立了勞務合作關係,華東地區建立了省際勞務協作組織。在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方面,勞動保障部制訂了《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教育部計劃今年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在1000萬人次以上;農業部在全國1936個縣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到8月底已培訓190萬人,實現轉移就業170萬人。

    (四)農民工子女教育和相關公共服務進一步改善。教育部門加強了對重點省(區、市)的專項督導,各地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就學的格局已經形成。北京市和上海市已分別接收27萬和近40萬農民工子女就學,江蘇省和浙江省的農民工子女入學率達到90%以上,一些地方還通過多種方式幫助民辦農民工子女學校解決辦學困難。在涉及農民工的其他公共服務方面,人口計生委部署各地區為農民工免費提供孕情檢查、計劃生育藥具和其他規定的技術服務;衛生部門已對農民工及其子女的預防接種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許多地方在工業園區和開發區周邊建起了一批集農民工居住、教育培訓、管理服務、文化娛樂於一體的“安心公寓”、“建設者之家”等,初步改善了農民工生活、居住條件。

    (五)農民工工傷和醫療保險取得新進展。勞動保障部實施的“平安計劃”,把煤礦、建築等高風險行業作為工作重點,把94家國有重點煤礦作為督辦重點;還同安全監管總局合作,明確將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作為獲取安全生産許可證的必備條件。到今年7月底,全國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已有1871萬人,比上年底增加619萬人。各地按照“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僱主繳費為主”的思路,已經組織1462萬農民工參加了醫療保險,比去年底增長近兩倍。深圳市、上海市和成都市等一些地方,在建立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障制度上取得了新進展。

    二、充分認識做好農民工工作的重大意義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全國13億人口中農民工就有2億多,這就是中國特色、基本國情。廣大農民工為城市繁榮、農村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産業和城鎮轉移,是世界各國工業化、城鎮化的一般規律,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農村富餘勞動力會越來越多地逐漸轉移出來,大量農民工在城鄉之間亦工亦農、流動就業的現象將長期存在。我們一定要把思想統一到國發[2006]5號文件精神上來,充分認識做好農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

    首先,農民工群體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農民工廣泛分佈在我國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在加工製造業中佔到68%,在建築業、採掘業中接近80%,在環衛、家政、餐飲等服務業中達到50%以上,已成為産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説,農民工為工業發展增強了競爭力,為城鄉建設增加了活力,為改革開放增添了動力。進一步解決好農民工問題,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現代化宏偉目標的實現。

    第二,做好農民工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促進農民增收、擴大農村消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環節。據有關專家測算,農民工每年給城市留下的增加值有近兩萬億元,帶回家的有5000至6000億元,農民增收有50%靠外出務工收入。特別是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帶回資金、技術和市場經濟觀念,直接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城鄉二元結構尚未根本打破的情況下,農民外出務工闖出了一條統籌城鄉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新路,我們必須更好地發揮農民工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重大作用。

    第三,解決農民工問題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讓全體社會成員都享有平等權利、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體制改革、社會結構轉型、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時期。只有認真加強對農民工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保障他們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才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形成充滿活力、安定有序的社會局面。

    總之,正確認識和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重大任務,是今年和今後一個時期國務院的一項重點工作。農民工群體涉及幾億農民生産生活方式的歷史性變遷,涉及數千萬農村家庭的實際利益,涉及鞏固工農聯盟和建立新型的城鄉關係。我們必須從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增強做好農民工工作的自覺性。貫徹落實好國發[2006]5號文件,首要的是全面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指導思想。

    一要全面理解國發[2006]5號文件提出的40字原則。這40個字是: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強化服務、完善管理,統籌規劃、合理引導,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其中最重要的是8個字: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公平對待,就是要對進城農民工與城市職工一視同仁,經濟上要同工同酬,政治上要同權同責,使他們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權益,切實改善他們的就業環境。合理引導,就是要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既要積極引導農民進城務工,又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擴大農村勞動力在當地轉移就業,確保農村富餘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

    二要著力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解決農民工問題,要堅持以人為本,急農民工之所急,想農民工之所想;堅持從我國國情和各地實際出發,循序漸進,量力而行。應該解決、經過努力又能夠解決的問題,一定要下決心抓緊解決,讓中央的政策惠及億萬農民工。同時又要使具體政策措施切實可行,説到一定要做到。當前,要根據社會關注程度和現有政策成熟情況,抓緊解決農民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為農民工辦幾件實實在在的事情。

    三要建立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工權益的體制和制度。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將伴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全過程。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關鍵靠體制、機制和法制。各地區、各部門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統一,從逐步打破城鄉二元結構著手,研究解決涉及農民工利益的深層次問題,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執法監督體制,建立惠及全體農民工的城鄉公共服務體系。

    三、做好今年農民工工作的主要目標任務

    今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貫徹落實國發[2006]5號文件的第一年,做好今年農民工工作至關重要。關鍵是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抓好落實。再好的文件如果不落實,也是一紙空文。我們要在抓落實上下功夫,在抓落實上作表率,在抓落實上創實績,使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能夠給農民工帶來實惠,努力實現今年農民工工作的良好開局。下一段工作要著力抓好十件實事,力爭取得五個明顯進展。

    第一件實事:繼續清理和防止工資拖欠,全面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一方面,要加快推進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和工資支付監控制度,確保農民工工資發放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約定執行。特別要規範規模以下非公有制企業的工資管理,解決一些地方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問題。另一方面,要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依法處罰力度,對重點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地要公佈一批欠薪嚴重的用人單位名單,公開處理幾個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企業負責人。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是農民工的第一要求,一定要保證農民工今年能夠拿到自己的辛苦錢回家過年。

    第二件實事:指導各地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所有地區(除西藏外)都要在今年內實施小時最低工資制度,促進農民工工資合理增長。解決這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僅廣大農民工高興,也對擴大國內需求、促進外貿平衡有好處。從各地目前情況看,最低工資標準偏低、最低工資標準不落實、以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由壓低農民工薪酬,這三個問題在一些用人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勞動保障部要抓緊提出具體落實措施,切實改變農民工工資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狀況。

    第三件實事:制定和推行勞動合同範本,加強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和監督。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推動各類企業同農民工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依法訂立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重點抓好農民工比較集中的採掘、建築、加工等行業的監督檢查。在勞動合同示範文本中,要告知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勞動安全、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規定,明確用人單位同農民工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要明確簽訂違反法律效力合同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

    第四件實事:指導和監督企業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和單位要限期整改。改善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主要是執法問題。一要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加大職業安全衛生投入,擴大職業衛生服務覆蓋面。同時,要認真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嚴厲懲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二要強化企業和行業的責任,認真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對煤炭和建築企業職業安全衛生情況和職業病多發行業農民工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要進行經常性的專項檢查。三要嚴格市場準入條件和執法監督,對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設施必須嚴格審查驗收,嚴格執行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産和使用的規定。

    第五件實事: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權益,嚴厲查處損害未成年工權益和介紹、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我們必須把保障農民工勞動權益擺上重要日程,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要進一步充分發揮各級工青婦組織在農民工維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力度,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和有關司法程序,加強對農民工維權工作的輿論監督。有關部門對損害農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對損害未成年工權益和介紹、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

    第六件實事:推動農民工輸入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普遍向農民工開放,免費提供各種基本的就業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都要在年底前,再一次徹底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不得以解決城市勞動力就業為由清退和排斥農民工;城市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向農民工全面開放,免費提供政策諮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依法規範職業仲介、勞務派遣和企業招用工行為,嚴厲打擊以職業介紹或招工為名坑害農民工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對女農民工給予更多的關注,加大對歧視女農民工、侵犯她們合法權益用人單位的懲處力度。

    第七件實事:完成今年的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對煤炭等高風險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勞動保障部、教育部、農業部和扶貧辦等部門要保質保量地完成今年培訓2480萬人的計劃,各地方也要加大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力度。要完善對參加培訓農民工的補貼辦法,力爭在年內制定出鼓勵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獲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政策。所有用人單位都要定期對農民工進行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尤其是從事煤炭等高危行業和特種作業的農民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第八件實事:加快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採掘、建築等高風險行業要全面推行。要加大《工傷保險條例》宣傳力度,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將工傷保險覆蓋到企業所有勞動者。首先在煤炭、建築等高風險行業全面推行,今年內實現大中型煤礦農民工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平均費率不高,既不需要個人繳費,又不存在關係接續問題,把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在法律上、制度上、操作上都沒有任何障礙。同時,要加快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繼續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九件實事:落實城市政府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同住子女入學,並免除專門加收借讀費的政策。輸入地政府應當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不能專門加收借讀費。同時,輸出地政府、學校要對農村“留守兒童”給予特殊的關愛。在加快農村寄宿學校建設,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過程中,要特別強調為“留守兒童”在原籍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條件,免除外出農民工的後顧之憂。

    第十件實事:制定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指導意見。 人口計生委今年內要制定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指導意見,明確和健全“以流入地管理為主、流入地和流出地協調配合”的管理體制,形成當地政府、社區、用人單位責任明確、協調配合的管理和服務機制,把農民工平等納入當地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婦幼保健等方面的免費服務項目和發放免費藥具。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平臺”建設,提高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水平。各地還要做好農民工及其子女在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免疫等方面的公共衛生服務。

    通過重點抓好以上這10件實事,今年農民工工作要在5個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一要在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上取得明顯進展;二要在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和保障農民工勞動安全上取得明顯進展;三要在搞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特別是煤炭等高風險行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上取得明顯進展;四要在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辦法,特別是在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上取得明顯進展;五要在加強對農民工公共服務,特別是在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上取得明顯進展。這五個明顯進展,是今年農民工工作的階段性目標,但都是農民工熱切盼望和社會廣泛關注的突出問題。實現這五個目標,可以全面帶動農民工工作,推動農民工問題的解決,並將為明年和今後工作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