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雙方滿意地指出,兩國經貿關係日益密切,給兩國人民帶來了實際利益,有利於兩國的共同發展與繁榮。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聯合研究小組根據2003年兩國元首的共識完成的《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認為該報告應成為今後兩國擴大貿易、投資等中長期經貿合作的重要指針。
雙方對兩國年貿易額有望于2005年提前3年實現1000億美元目標感到高興,商定繼續共同努力,爭取到2012年中韓建交20週年時兩國貿易額達到2000億美元。
雙方同意積極努力,推動兩國貿易在發展中逐步實現平衡。韓方表示將為此採取派遣採購團等措施,繼續做出積極努力。
韓方宣佈,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雙方對中韓雙邊自貿區民間聯合研究2005年啟動後取得的進展表示高興,希望兩國研究機關就此繼續進行深入探討,在兩年內如期完成研究報告並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議。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兩國經貿科技聯合委員會、經濟部長會議等對話與合作機制,不斷拓寬兩國經濟合作的領域和渠道。雙方同意,加強正在運行中的中韓貿易救濟機構合作會議機制,按照互利互惠、友好協商的精神,預防並妥善處理貿易中發生的問題。雙方商定儘快啟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高層磋商機制,通過對話協商解決食品安全、動植物檢驗檢疫等質檢領域的問題,開展商務信息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為擴大雙方的投資合作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必要支持,儘快就修訂《中韓投資保護協定》達成協定,使之適應兩國相互投資不斷擴大的需要。
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大韓民國産業資源部關於擴大貿易救濟領域合作的備忘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大韓民國産業資源部關於促進兩國貿易投資發展的備忘錄》的簽署表示歡迎,希望以簽署上述備忘錄為契機,為兩國企業提供更好的商務環境。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高新技術、基礎設施、服務業及大型項目領域的合作,商定按照《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的建議,積極落實雙邊貿易投資便利化五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兩國在信息通信、汽車、鋼鐵等十二項重點産業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在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術領域開展更為密切的合作,擴大科技信息交流,促進有關科研成果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雙方同意促進環境保護技術的聯合研究及應用,繼續加強在循環經濟、沙塵暴監測、荒漠化防治、清潔填埋場管理、填埋場沼氣發電等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在下一代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開放源碼軟體等信息通信領域開展更加密切的合作,推動有關合作發展到更高水平。雙方同意,在向尚未享受到信息化成果、難以步入信息社會的亞洲和世界其他國家貧困人口提供接觸信息的機會等方面開展合作,共同努力消除國際間數字鴻溝。
雙方對能源問題給世界經濟發展造成的影響表示關注,同意研究建立兩國石油進口對話機制的可能性,鼓勵能源企業開展交流與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協商的原則發展兩國在能源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在石油儲備、電力建設及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交流。
雙方同意繼續完善兩國間流通及物流合作機制,共同推動整個東北亞的物流合作,定期舉行兩國海上運輸合作部長級會議。
雙方同意,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兩國在傳統醫藥和傳染病防治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加強在禽流感防治領域的信息交流與合作。
韓方表示將繼續參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0年上海世博會和中國的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並提供合作。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六
雙方同意,進一步擴大兩國文化、教育、旅遊、體育、新聞等領域和友好團體、友好省市等之間的交流,不斷鞏固兩國人民友好合作的基礎。
雙方商定,將2007年即中韓建交15週年定為中韓交流年。兩國政府將認真籌劃、組織各種活動,使之成為進一步增進兩國民間交流與理解的重要契機。
雙方一致認為,青少年交流對兩國關係未來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高度評價《中韓青少年交流協議》兩年來的落實情況。為進一步活躍兩國青少年交流,中方宣佈從2006年起每年增加邀請100名韓國青年訪華。韓方對每年邀請500名中國青年訪韓項目在增進中國青年對韓國的了解和兩國青年間的友誼方面所取得的良好成果感到高興。
雙方同意,為適應兩國經貿、人員往來迅速發展的要求,繼續擴大航空、海運合作,逐步推進航空、海運自由化。韓方表示願為中國航空公司開通從中國至濟州的航線提供最大便利。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文化聯委會今年5月通過的《2005至2007年度中韓文化交流計劃》,同意根據該計劃定期互派文化領域的專家、演藝人員及相關公務員,推動學術交流和文化産業合作。
中方歡迎韓方在西安設立總領事館,韓方歡迎中方設立中國駐韓國大使館駐光州領事辦公室。
雙方同意儘快簽署《海上搜救協定》,以確保海上人員及財産的安全;繼續加強領事、司法等領域的合作,為兩國正常經濟活動和人員往來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山林廳關於東北虎合作繁殖協議》的簽署表示歡迎,希望該文件的簽署及落實能有利於進一步增進兩國人民間的友誼與合作。
七
雙方同意繼續在東盟與中韓日(10+3)、東亞峰會、中韓日合作、東盟地區論壇(ARF)、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歐會議(ASEM)、亞拉論壇等各種區域及次區域、跨區域機制中進行密切合作,促進域內自貿區研究和建設,推動區域合作進程。
雙方認為,面對21世紀的機遇和挑戰,國際社會有必要進一步加強有效的多邊合作機制。雙方商定在聯合國等國際事務中繼續保持合作。
雙方支持聯合國進行必要和合理的改革,認為聯合國改革應有助於加強多邊主義、提高聯合國的權威和效率以及應對新挑戰和新威脅的能力,有助於使聯合國機制更加透明、更加民主、更具代表性。
雙方強調,安理會改革應在充分協商、達成最廣泛一致的基礎上,朝著對聯合國全面改革産生積極影響的方向進行。
雙方同意在打擊毒品、國際恐怖主義、金融經濟犯罪、海盜、高科技犯罪、宗教極端主義等非傳統安全等領域加強合作。
雙方同意為釜山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成功舉行進行合作,併為亞太地區的共同繁榮而長期努力。
八
雙方對胡錦濤主席訪韓取得的積極成果表示滿意,一致認為此訪對未來兩國關係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胡錦濤主席對韓國政府和人民熱情、友好、隆重的接待向盧武鉉總統表示感謝,並且邀請盧武鉉總統在方便的時候再次訪華。盧武鉉總統愉快地接受了邀請。訪問具體時間由雙方通過外交途徑商定。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于首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