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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商品名是國際慣例 整頓"一藥多名"取得初步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藥品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藥品監管工作。2007年2月27日下午15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吳湞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當前藥品監管工作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去年兩會期間有代表提出"一藥多名"問題,一年來國家局採取了什麼措施解決"一藥多名"的問題?網友“天過午”問,一藥多名,到底是工商局批的商標名在作怪,還藥監局批的商品名在作怪?到底是誰在誤導患者?

    [吳湞]自去年“兩會”以來,“一藥多名”成為熱門話題。怎麼看待藥品的名稱,我想從這樣幾個方面。首先,一個藥品主要有一個名稱,這個名稱就是藥品的法定名稱,我們把這種法定名稱稱其為藥品通用名,就像人一樣有學名,有大名,藥品也只有一個法定名。

    但是同一種藥由不同的廠家生産,每個企業為了使自己的産品和其他廠家生産的産品區別開來,所以有的廠家還會給自己的産品起一個名稱,這就是我們叫的商品名。藥品使用商品名實際上是國際制藥業的慣例。 

    它的好處是什麼呢?有利於企業提高自己産品的質量,因為它有獨有的名稱,所以必須保證名稱後面的質量。也有利於企業創造自己的品牌,品牌是企業的無形資産。也有利於藥品在使用以後,萬一有不良反應可以有效地進行追蹤和溯源。商品名如果能夠正確的使用,有利於提高藥品質量,有利於藥品監管,也有利於指導醫生用藥。從這個角度講,我們不要反感商品名,更不要拒絕商品名,因為這是一個國際慣例。

    藥品有商品名,商品名怎麼管理?實際上商品名管理是十分嚴格的。我們國家根據《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規定,只有幾種情況可以有商品名。哪些情況呢?新化學藥品、新生物製品以及具有化合物專利的藥品。這三種藥品經過國家藥監部門批准,才可以使用商品名。所以不是所有的藥品都有商品名。比如説原料藥沒有商品名,中藥沒有商品名,仿製藥也沒有商品名。到目前為止,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批准的有商品名的藥品只佔藥品的4%。其中2006年批准的藥品商品名為731個,這裡面還包括很多進口藥品。

    為什麼現在社會上對“一藥多名”反映這麼強烈,主要是指一個藥品多家生産,因而具有多個商品名。如果企業不正確的使用,會造成一些負面反映。比如同一通用名的藥品用不同的商品名,價格不一樣,易引起了醫患之間的糾紛。還有些藥品沒有商品名,但有些企業把商標作為商品名作為推廣宣傳,這樣就誤導了消費者。舉個例子,比如感冒藥,大家用得比較多的“復方氨酚烷胺”,就有感康、蓋克等十幾個名稱。

    大家對“一藥多名”意見這麼大,我們針對這種現象,從藥品審批監督角度加強規範和整頓。主要有幾方面:

    第一,規範藥品名稱的管理,嚴格藥品商品名的審批。去年3月15日以來,食品藥品監管局頒布了一系列規定,比如《藥品説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藥品名稱管理的通知》等。這些措施明確要求,對商品名的命名的原則和範圍,在標簽上,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表現形式、顏色和字體大小都有明確規定,指導企業正確使用商品名,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監督各制藥企業規範使用。

    第二,加大市場稽查力度。組織開展了藥品包裝標簽和説明書的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濫用商品名的藥品,去年查處了3435個品種,這樣做就是要遏制濫用商品名的勢頭。同時還出臺了加強藥品廣告宣傳管理的相關規定,要求不得單獨宣傳藥品商品名,必須與通用名同時傳播。

    總而言之,今年“一藥多名”的問題還要作為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大規範和整頓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