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藥品監管工作。2007年2月27日下午15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吳湞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當前藥品監管工作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民 我在4樓]網上流傳的"地標升國標"造成個別人搞腐敗,到底應不應該搞"地標升國標"?
[吳湞]“地標升國標”,這項工作是前幾年開展的。做這項工作應該説是有價值的,是對的。為什麼呢?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我們國家1985年7月1日起頒布的第一部《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我們國家實行兩級標準,一個是國家標準,一個是地方標準。所謂地方標準就是各級省衛生行政部門頒布批准的標準。
到2001年12月1號,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對標準進行了改進,規定我們國家只實行一級標準,就是國家標準,也就是説取消了地方標準。取消地方標準怎麼辦?不可能全部撤銷掉,要分門別類,需要將兩級標準統一為國家標準。怎麼統一呢?對於原來地方標準只要經過審查,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經過批准以後可以上升為國家標準,不符合的就必須淘汰。所以“地標升國標”是國家標準的統一,是藥品質量的一次優勝劣汰。
“地標升國標”這個做法應該肯定,是對的,不是錯的,它是進步,因為通過“地標升國標”統一了我們國家的標準,有利於藥品的監督,也有利於保證藥品的安全。但是在這項工作過程當中,確實有的企業夾帶了一些不該升國家標準的品種,還有個別審批人員濫用職權,違規審批,收受賄賂,使這項本來很好的工作産生了不良影響。所以在這裡告訴大家,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卻升為國家標準的藥品是極少數,我們正在清理藥品批准文號,就是要堅決將這些不該作為國標的品種清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