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0日15時,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完善環保標準,推進環保工作”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news靈通、壹刀]經常會看到環境標誌産品標準、産品質量標準,以及政府綠色採購制度,這幾個標準是否相同?它們之間是什麼關係?
[吳曉青]環境標誌産品的標準是由環境保護部制定的、專用於中國環境標誌産品認證的標準,是進行環境標誌認證工作和向産品授予環境標誌的主要技術依據。環境標誌産品標準的主要內容是對産品中的有害物質和有害因素規定限制性的技術指標,這些技術指標都比相應的産品質量標準嚴格和先進。因此,符合環境標誌産品標準的産品比同類産品在環保性能方面更加優越,使用環境標誌産品更加有利於減少環境污染、有利於節約資源和能源、有利於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比如有些汽車就是環保型汽車,環保型汽車節約能源、污染少、對人體健康有好處。環境標誌産品必須達到環境標誌産品的標準,這個標準對它的環保提出了嚴格的技術指標。由於具有上述特徵,使環境標誌産品標準成為真正的綠色産品標準和生態産品標準。
為倡導綠色消費,我部與財政部聯合建立了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公佈了環境標誌産品政府採購清單。進入政府採購清單的産品均為依據環境標誌産品標準生産、檢驗並通過認證的産品。中國環境標誌標準積極與國外先進標準接軌。其中有些標準和歐洲標準接近,比如我們借鑒了歐盟之花的標準。與此同時,中國環境標誌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互認工作,先後制定了中日韓三國環境標誌共同標準--計算機;中德環境標誌共同標準--再生鼓粉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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