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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力做好抗震搶險救災期間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3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關於全力做好抗震搶險救災期間
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公交管〔2008〕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交通管理局、處:
  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生7.8級地震,部分省區有震感。為貫徹中央領導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公安部關於全力投入抗震搶險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保證抗震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順利運送,防止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嚴重交通擁堵,確保抗震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全警緊急動員。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廣大公安民警要緊急投入抗震搶險救災工作,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受災地區交通民警要全力投入抗震搶險救災工作一線,救助受災群眾,維護道路交通暢通。
  二、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等省區市要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做好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適時實施交通管制,保證滬蓉、京昆高速公路和國道108線、213線、318線、321線等進入災區的主要道路暢通,控制駛往災區的社會車輛,保障運送抗震搶險救災人員、裝備和物資以及綠色通道車輛的優先通行。
  三、全力預防和快速處置交通事故。要做好災區及周邊省區事故預防工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快速出警,快速處置現場,快速恢復交通。
  四、加強值班備勤和信息上報。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加強信息報告。各總隊要隨時與部局保持通訊暢通,要在互聯網和公安網設置電子郵箱,要單獨設置一部與部局聯絡的固定電話。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等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保證總隊領導24小時在崗,要確定一名總隊領導和一名信息聯絡員于12日22時前報部局公路巡警處。要在每日15時前向部局報送當日交通管理工作主要情況。其他地區遇有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有關落實情況及時報部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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