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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費者使用塑料購物袋就是鼓勵使用替代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9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8年5月29日15時,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副司長李靜、商務部商業改革司副司長門曉偉、工商總局市場司副司長李文章和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工業標準二部主任劉霜秋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做好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工作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aa369258]有償使用,2元一個,我現在真吃不消,我感覺不好。以前買菜的塑料袋,我都可以再次放垃圾桶裝垃圾,那麼現在垃圾袋仍然是塑料的。這樣垃圾袋價格上漲。不但沒有達到停止使用塑料袋的要求,變相的使老百姓多加了消費。

    [門曉偉]在我們制定這個辦法過程中也做了一些調查研究,其中大量聽取了商品零售企業的意見,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實際上大多數商業企業更關心的不是借塑料袋有償使用來賺錢,而更關心的是他們怕有的企業定價比他們低,造成顧客的流失。從企業的反應看,説商家會借塑料袋有償使用措施來賺錢,這種説法沒有什麼根據,是一種想象。所有的零售企業在過去實行塑料袋無償提供的時候,他們把塑料購物袋已經放進了商品價格,原來是隱性的收費,現在變成顯性的收費。實際上起到一個作用就是政策導向,就是增加消費者直接消費開支,來達到引導少用或者不用塑料袋。所以消費者擔心商家會借此機會賺錢,我們分析可能性不大。如果塑料袋賣的很貴,很多消費者就到塑料袋賣的便宜商場買東西,如你的超市塑料袋收一塊錢,別的超市收三毛錢或者是兩毛錢,那顧客可能就不到你這個超市買東西了。

    《辦法》出臺的目的就是要適當增加塑料購物袋消費的支出來達到少用,是不是給消費者造成生活負擔增加,我覺得不能這麼看,我們限制你使用塑料購物袋就是鼓勵你使用替代品,比如你再把竹籃子、布袋子拎起來,我們只是提示你少用塑料袋,因為塑料袋會給環境帶來危害。

    [李靜]我覺得消費者這種擔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相關部門出臺這個辦法,對場所定價原則以及相關方面的責任落實、監管內容都做了進一步明確,下一步隨著責任的落實,會得到很好的改觀。現在市場競爭還是很充分的,辦法出臺以後我們到很多商場走訪過,問一些商家或者普通老百姓,多數商家選擇降低産品價格,這樣減少了包裝成本,也減少了一些運營成本,所以消費者是受惠的。比如説家樂福,如果你5次重復使用環保垃圾袋,就會給你減一塊錢。有的人提出,能不能進一步研究商家的責任,把塑料袋的收費所得用於支持環保相關公益活動,在這方面我們也在做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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