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15時,知識産權局副局長張勤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以“實施知識産權戰略 建設創新型國家”為題,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Lzyy]一個制度的健全完善,不僅要有法律法規,還需要配套政策。綱要專門提到了要“強化政策措施”,這是否意味著要強化公共領域政策與知識産權政策的協調銜接?
[張勤]公共領域政策和知識産權政策是比較特殊的問題。這位網友對知識産權還是比較了解的。比如我們講“保護公共健康”公共政策。生命健康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職責,但是我們在保護大家的醫療條件的時候,必然涉及到藥品採購的問題,好的有效的藥品可能就有知識産權的問題。我們一方面要有知識産權的保護措施來激勵企業創新,包括保護企業醫療産品、藥品專利,使銷售這些産品能夠獲得合理的回報。
另一方面又要考慮到公眾的承受能力。國家首先考慮的是人的生命權、健康權,這是最基本的人權。當這兩者在某些時候發生衝突的時候,就要進行協調。比如在SARS期間,如果某一種藥品能夠有效治療SARS,可是由於它的知識産權問題它只能獨家生産,産量就供不應求,價格也成了天價,那怎麼辦呢?這個時候國家可能就要進行強制許可,也就是説強制這個有專利的、治療SARS的藥品可以在其他有條件的廠家進行生産,這樣能滿足市場的需求解決社會的公共危機。
他講的這個公共政策和知識産權政策相互之間的協調用這一個例子就可以説明。這就是我們的一種合理的制度安排。當然,不是誰都可以隨便強制許可,這是需要根據法定程序才能採取類似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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