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2日15時,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許昆林和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苑廣睿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針對《條例》實施過程中的收費政策,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發展不息]依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時,申請人如何繳納相關費用?行政機關會開具收據或發票嗎?相關的收費會上繳國庫嗎?行政機關的支出和收費挂鉤嗎?
[苑廣睿]非常理解網友關於政府信息公開費用是怎麼收的、怎麼管的、怎麼花的,這個問題確實非常重要,在這方面財政部和發改委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制度和政策。比如説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直接面向基層群眾的市(縣、鄉)人民政府包括它的部門要充分利用現在的行政服務大廳、行政服務中心等場所,設立專門的接待窗口和場所,很多行政機構已經有了服務大廳和專門的接待窗口,這就也方便了群眾來繳費,確保申請得到及時的處理。
二是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而收取費用必須及時、足額繳入同級國庫。也就是説我們收上來的每一筆收費都要繳到國庫,全部繳入國庫,我們也制定了相關的制度進行約束,堅決杜絕有挪用或者私設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另外,在收費的時候,各級行政機關都要向申請人開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以確保收費的合法性。這位網友關心的問題也很重要,就是行政機關的經費和繳費是不是挂鉤,我想強調一下,一方面,所收取的費用將全部繳納國庫,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在提供信息所需要的費用也將全部通過預算統籌安排,這個預算是通過人大審議通過的,也請諸位網友放心,我們有嚴格的制度和政策來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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