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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這裡是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後,“政府依申請公開信息可收取檢索費、複製費和郵寄費”等問題受到網友廣泛關注。為幫助網友了解相關規定,今天,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許昆林和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苑廣睿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針對《條例》實施過程中的收費政策,與網友在線交流。[07-22 15:00]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 許昆林]大家好。[07-22 15:00]
[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 苑廣睿]各位網友下午好,非常高興有這麼一個機會借用中國政府網這個平臺,就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政策的有關問題和諸位展開交流和探討,也非常感謝大家對這方面問題的關心和支持。[07-22 15:00]
[網友 yilin2001331]請問是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公開都要收費?[07-22 15:00]
[許昆林]《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此有明確規定,行政機關應該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務公報、新聞發佈會、網絡、報刊、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對這些主動公開的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只有依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申請提供行政機關主動公開信息之外的信息才可以按照規定收取費用。[07-22 15:01]
[網友 我愛中國]政府信息哪些是必須要公開的,哪些又是依申請公開?[07-22 15:02]
[許昆林]《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此也有明文規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的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屬於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外,《條例》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07-22 15:02]
[網友 我愛中國、woshi功夫熊貓]政府信息公開這不是法定的責任嗎?為什麼要收費?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有法律依據嗎?[07-22 15:02]
[苑廣睿]這位網友提的問題很重要,我就這個問題做一些説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際上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也是一部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和利用行為的重要法規,在這個法規裏實際上更強調了政府機關的責任和義務。[07-22 15:03]
[苑廣睿]首先政府信息公開基本上可以説是不收費的,《條例》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政府信息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也就是説凡是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政府行政機構基本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包括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該主動公開的信息,行政機關都要主動公開,這是政府的義務。這也就意味著政府的大部分信息都將主動公開,主動公開的這些信息不得收費。[07-22 15:03]
[苑廣睿]比如各級行政部門制定的財稅政策基本上都屬於主動公開、免費的信息。我們會通過一些媒體進行公開,這些都是免費的信息。[07-22 15:04]
[苑廣睿]還有就是對依申請公開信息適當收費,並對收費範圍進行了嚴格限定。《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費,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是指什麼呢?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己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得的政府信息。按照這個規定財政部和發改委發佈了通知,其中規定只有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才能收取費用,並且嚴格限定只能收取檢索費、複製費和郵寄費等三項費用。[07-22 15:04]
[苑廣睿]我們公開信息要考慮三方面,一般主動公開就可以了,但是有的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適當費用也是維護了公民的知情權,依申請公開信息是滿足了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如果滿足特殊人群需要的成本由全體納稅人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公平的。所以由申請者承擔一部分公開信息的費用,可以有效避免個別主體對政府公開信息提出過度的需求,更好、更公平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服務。[07-22 15:06]
[苑廣睿]比如,我自己需要某方面的材料十份就夠了,但為了更有把握,我就要一百份或者更多,而實際上我用不了這麼多,這些都是公共資源,應該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共享,而我卻佔有了更多的資源,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所以我們就要考慮適當收取一些費用以抑制這種不合理的需求。[07-22 15:09]
[網友 上帝別哭]請問一下,政府部門的辦公經費、人員工資、行政開支的各項費用是國家撥付,國家的錢是來源於稅收,稅收是我們老百姓的錢。政府部門下發了新的政府信息,就應該免費給老百姓看,如果還要收費是不是就是二次收費了?[07-22 15:11]
[苑廣睿]這位網友説的有道理,這應該都是來源於全體納稅人所繳納的稅收,包括公務員的工資、辦公經費都是如此的。實際上我們所提供的一些相關的信息,比如我們通過一些載體:複印件、光盤等載體提供,這些都是費用,這些費用都在辦公經費裏面,都是公共資源。利用這些公共資源主動公開的信息,是為所有納稅人服務的,是完全免費的,但依個別公民、企業或組織出於其特殊需要申請公開的信息,是為特殊群體提供的特別服務,這部分服務成本就不應由全體納稅人來負擔,向其收取適當的費用,這不應該説成是二次收費。而且收取的費用要及時全額納入國庫。[07-22 15:12]
[主持人]以財政部為例都主動公開了哪些信息?[07-22 15:25]
[苑廣睿]比如我們要出臺稅收政策、個人所得稅政策,我們需要把政策放到我們財政部的門戶網站上,如何徵收、管理都有詳盡的解釋,在網上大家都可以免費地共享這些信息。但是有一些特殊需要的人,比如可能有些人有一定商業用途的,他們可能需要更多、更詳盡的政府信息,以滿足商業用途,如果我們要不對其進行收費的話,實際上就是公共資源被少數或者有部分特殊需要的公民或者法人所享受,因此,需要對滿足少部分人的信息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各國也都是如此,比如美國如果用於商業用途需要提供政府信息都需要收費。[07-22 15:29]
[苑廣睿]至於二次收費的問題,所有的收入均全部納入國庫,支出通過預算統籌安排,接受人大的監督。[07-22 15:32]
[許昆林]苑司長説得比較全,我可以再簡單補充一下。因為政府信息公開收費的部分只是限定在主動信息公開之外的,滿足生産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這個特殊需要就等於是政府為有特殊需要的這部分特定人群提供的服務,如果這方面不收費的話那對其他更廣大的公眾來説就是不公平的,因為政府的資源是公眾共享的資源,如果要拿這些資源滿足特殊需要的話也要投入相當的成本,這個成本就要收回來,正像剛才苑司長所講的還要納入國庫。[07-22 15:35]
[網友 流星娃娃]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涉及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收費項目《條例》已有規定,收費標準的制定是否應該通過公開聽證程序,以便讓所有公民都有機會參與標準的制定,保證收費標準公正合理?[07-22 15:36]
[許昆林]因為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是屬於行政事業收費,在《價格法》中規定這部分價格的制定並不是必須進行聽證的,但是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通過座談會、論證會的形式,也可以採取聽證會的形式,聽取公眾的意見。這次收費標準委託地方來制定,所以地方可以根據當地的情況,採取適當的方式,達到聽取公眾意見的目的,制定合理的標準即可。[07-22 15:37]
[網友 tatuyin]《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對依申請提供的本機關主動公開信息範圍以外的政府公開信息,可以向申請人收取費用。具體來講,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哪些費用?[07-22 15:41]
[苑廣睿]依申請公開信息收費具體包括:檢索費、複製費和郵寄費三類。檢索費是指行政機關需要通過搜索、編輯、存儲政府信息然後提供信息所收取的費用;複製費是指行政機關需要通過紙張、磁盤、光盤等介質提供政府信息所收取的費用;郵寄費就是行政機關需要採取郵寄的手段,比如可能是某一個省的某一位朋友直接問中央某一個部門,這個過程需要檢索、需要提供紙張或者光盤,還需要郵寄。就需要收取這三方面的費用。[07-22 15:42]
[主持人]收費標準是網民關注的重點。[07-22 15:46]
[網友 giantxbx]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如何確定?相關部門和地方的收費標準和規定是否會公佈?地方收費標準制定的進展情況如何了呢?[07-22 15:46]
[許昆林]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發佈了一個文件,這個文件我們也已經公佈了,也就是説把收費標準委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制定,標準具體如何制定,通知中明確要求按照補償成本的原則來制定,政府的收費是不得盈利的,只能是補償成本。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收費標準一旦制定出來就會通過各種媒體等進行公示。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的文件剛剛發佈,所以各地也還都在研究當中,據我所了解,現在還沒有哪個省制定出收費標準。[07-22 15:46]
[主持人]《條例》5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現在收費標準還沒有制定出來,也就是説現在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還是免費的是嗎?[07-22 15:48]
[許昆林]是的。在具體的收費標準和繳費辦法沒有制定和公佈之前,政府提供信息都是不收費的,所以現在具體的標準沒有制定出來時政府信息還是免費的。[07-22 15:49]
[主持人]那老百姓通過什麼渠道可以要求提供信息呢?[07-22 15:49]
[許昆林]如果大家能夠上網,各個政府部門的網站上都有申請的表格,可以填寫需要的內容和聯絡方式,有關部門都會定期瀏覽,依法予以提供。如果不能上網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提出要求。當然,要求是要書面申請,要明確提出需要公開信息的內容和你的聯絡方式。[07-22 15:50]
[主持人]那老百姓獲取政府信息的流程是什麼樣的呢?有沒有一個獲取信息的具體的時間限制呢?[07-22 15:52]
[許昆林]《條例》對此都有明確的規定,我們從5月1日以來就陸續收到過相關的申請,我們也都提供過。[07-22 15:52]
[主持人]那5月1日開始老百姓就可以依照《條例》要求提供政府信息了,那請問兩位司長您們經歷了多少條老百姓提出的這些申請呢?是集中在哪些群體?他們集中需要獲取的是哪些信息呢?能不能舉一些工作當中的例子呢?[07-22 15:52]
[許昆林]因為大家對我們價格司主管的價格工作比較關心,就我分管的工作方面我就收到過這樣的申請,也批准提供過,要求提供信息的有基層政府部門,要求得到上級部門的一些文件;還有企業要求得到政府關於價格方面的規定;也有相關法律工作者或者律師在辦理訴訟的過程中需要了解的有關價格政策方面的具體規定等。[07-22 15:53]
[主持人]那這些申請人他們是否對他們獲取的信息滿意呢?[07-22 15:54]
[許昆林]我們給他們及時提供後他們都表示滿意,我們司還收到過他們表示滿意的感謝信,我們國家發改委有專門的部門主管這項事,辦公廳還把政府公開信息後得到老百姓感謝信的若干個司予以了通報表揚。[07-22 15:54]
[苑廣睿]我想補充一點就是説剛才説到申請的程序方面,實際上現在很多政府都有行政服務大廳、行政服務中心等一些相關場所,另外還有一些也專門設立了接待窗口,大家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直接獲取一些信息。當然,也可以通過其他的一些方式,我本人也遇到過。有打電話過來諮詢的,也有通過信件來諮詢的,包括諮詢有些費用是如何徵收的,管理情況如何?最後的使用去向如何,我們也一一做了解釋。[07-22 15:55]
[網友 qumingzihaonan]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是不是只有我國才有?在國際上其他國家是怎樣做的?是否有這方面的國際慣例?[07-22 15:56]
[苑廣睿]這位網友很有國際視野,這個問題確實很好。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實際上是許多國家普遍實行的一項政策,目前許多國家在法律上都明確規定,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需要繳費。比如美國政府規定在依申請公開信息時可以按照成本收取複製、檢索、查找費,我剛才也提到對於商業用途還要收取審查費。加拿大政府在這方面規定可以收取申請費、複印費、格式轉換仲介費,超過時間的還有附加費等等。法國政府也規定了相關的收費,比如複製費、載體費用、複印材料折舊費用和郵寄費用。荷蘭、芬蘭等國家也都規定可以收取複製費、印送服務方面等相關費用。可以説是國際慣例。[07-22 15:57]
[網友 你,我的]各地的經濟發展情況不同,難以形成統一的收費標準,發改委作為價格主管部門如何處理收費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如何避免部分地方和單位過高制定收費標準的問題?主管部門有哪些具體措施?對於各地方收費行為是否會進行干預?是否有指導性的收費標準?[07-22 15:59]
[許昆林]咱們國家地域比較遼闊,各地經濟發展狀況不一,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差異比較大,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這次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兩家把收費標準委託給各省來制定。這樣各省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比較符合當地情況的收費標準。剛才我們也談到了,對制定標準有一個原則規定,就是只能是補償成本,不能有盈利。避免地方制定的標準差異過大或者偏高的問題。各地制定之後在實行一段時間後,我們也會對各地的執行情況進行了解,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一些指導和規範,進一步避免收費標準不合理的問題。[07-22 15:59]
[網友 驕子007]《條例》規定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以減免相關公開費用。在什麼情況下,哪些人依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可以免收相關費用?[07-22 16:01]
[苑廣睿]我們的出發點還是為了為大家更好地服務,也就是為了保障每一位公民都平等地享有知情權。所以對於負擔有困難的一些群體,比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他提出申請,要得到一些信息,實際上他也可以通過電話獲取相關信息,也可以憑藉相關的有效證明直接獲取一些書面或者有媒體載體的信息。比如我的補助標準是什麼樣的,最近有哪些變化,這些都可以,簡單的方式可以通過電話,有條件也可以上財政部的網站,這些方式都可以,包括他想了解的信息。[07-22 16:02]
[主持人]那政府部門如何核實依申請人的這種可以免收費用的資格呢?比如低保人員這類的人員。[07-22 16:05]
[苑廣睿]他們一般都有證件,因為只有通過書面或者特殊載體所獲取的服務才發生複印費或者郵寄費用,其他的情況都不需要這些費用,沒有載體就不需要任何費用,實際上主要就是這三方面的費用,如果他確需具體的相關材料,去政府部門獲取有困難,各級政府都會考慮這樣的問題,都會及時、主動地提取相關方面的信息。[07-22 16:04]
[網友 行走,江湖]複製費和郵寄費涉及具體紙張和郵寄成本,屬於必要的行政成本,可以説有據可依。檢索費用的標準如何確定?收取檢索費用有哪些依據?[07-22 16:09]
[許昆林]政府要提供信息的話實際上也是要通過一定人力,經過專門的管理去查詢,這需要花費一定的人工成本。另外信息要保管、更新也是要花費一定成本的。再一個,現如今會使用計算機多一些,那麼計算機的維護、軟體開發等等都是需要成本支出的,因此在檢索環節也要分擔一定的成本,所以還是需要檢索的費用。[07-22 16:10]
[網友 dudiao]我想請問一下,《條例》的實施是否有專門的法律依據?由於政府有其自由裁量權,未得到公開信息的公民是否擁有行政復議或訴訟權維護權利?收費的具體標準以及監督、保密等措施是否已經規範完善?又有哪些具體的要求?[07-22 16:10]
[苑廣睿]我認為這要看什麼樣的信息,有的依申請可以公開。《條例》政府信息有三種,一個是主動公開的,一個是依申請公開的,還有是涉及保密的問題,各國都是如此,都是有保密的部分,所以要看是什麼樣的信息,政府會主動、及時地提供相關的信息讓大家都知道相關的政策和程序;但是中間有些信息,特別是比較詳細的一些信息可能是特殊人群才需要了解的,這方面是通過公民申請我們來提供的,這方面《條例》當中第二十七條有專門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可以收費,這是有法律根據的;另外還有一種信息是保密的,各國法律上都有規定,涉及到國家利益等方面保密信息。[07-22 16:11]
[苑廣睿]這位網友上來得可能晚了一點,這裡我還想強調一下,這次《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間實際上有一個基本的原則,這是非常重要的原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也就是説不公開的是例外的,不公開的是少數的一部分信息。這位網友對《條例》有研究,對我們的工作也很關注,謝謝。[07-22 16:17]
[主持人]網民對繳費方式及費用的去向非常關注。[07-22 16:21]
[網友 發展不息]依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時,申請人如何繳納相關費用?行政機關會開具收據或發票嗎?相關的收費會上繳國庫嗎?行政機關的支出和收費挂鉤嗎?[07-22 16:21]
[苑廣睿]非常理解網友關於政府信息公開費用是怎麼收的、怎麼管的、怎麼花的,這個問題確實非常重要,在這方面財政部和發改委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制度和政策。比如説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直接面向基層群眾的市(縣、鄉)人民政府包括它的部門要充分利用現在的行政服務大廳、行政服務中心等場所,設立專門的接待窗口和場所,很多行政機構已經有了服務大廳和專門的接待窗口,這就也方便了群眾來繳費,確保申請得到及時的處理。[07-22 16:22]
[苑廣睿]二是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而收取費用必須及時、足額繳入同級國庫。也就是説我們收上來的每一筆收費都要繳到國庫,全部繳入國庫,我們也制定了相關的制度進行約束,堅決杜絕有挪用或者私設小金庫問題的發生。[07-22 16:23]
[苑廣睿]另外,在收費的時候,各級行政機關都要向申請人開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以確保收費的合法性。這位網友關心的問題也很重要,就是行政機關的經費和繳費是不是挂鉤,我想強調一下,一方面,所收取的費用將全部繳納國庫,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在提供信息所需要的費用也將全部通過預算統籌安排,這個預算是通過人大審議通過的,也請諸位網友放心,我們有嚴格的制度和政策來約束。[07-22 16:29]
[主持人]非常感謝苑司長。那有一個問題也要問一下許司長了。[07-22 16:31]
[網友 bill128]政府公開信息收費一定程度上會抑制百姓要求信息公開的熱情,相關政府部門在執行收費規定和政策方面,如何處理收費和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關係?[07-22 16:31]
[許昆林]收費還是為了體現剛才所説的公平、公開和效率的原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已經規定,主動公開信息的面是比較廣的,依申請公開的信息量相對來説會小一些,實行收費制度也是為了體現效率,這也就是政府資源的效率原則,以達到政府資源的合理使用。當然,前提是大量的信息已經由政府部門主動公開之後的,所以這種情況下應該不會抑制到老百姓要求信息公開的熱情。[07-22 16:32]
[許昆林]另外政府相關部門在處理收費和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方面,法律中也是有體現的,嚴格規定了收費的範圍,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對收費標準的制定也做了明確的要求,也就是補償成本的要求,從這個角度講也就是必要的成本支出,所收的費用正如剛才苑司長所講的全部繳入國庫,因此也不存在損害公民權益的問題。只是使政府的資源更加有效、公平地被利用和使用。[07-22 16:33]
[網友 不懂就問]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是人為地設置障礙,這會變相削弱百姓對公共信息的知情權,如何看待這樣的觀點?如何處理好行政成本與為公民申請信息公開提供便利的關係?[07-22 16:34]
[苑廣睿]《條例》當中已經對信息公開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就是對於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機關設置、職能和辦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況的信息都要主動公開,這是屬於主動公開的範圍,從而為公民實現知情權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政府機關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各種不同形式,主動、及時、免費地提供更多的政府信息。這點《條例》當中也有明確的要求。[07-22 16:36]
[苑廣睿]對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了滿足其生産、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所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信息之外的信息,政府機關為了滿足其特殊需要提供信息,收取適當的費用。這樣就既滿足了特殊群體的特殊需要,比如研究人員、科研機關要求提供大量的數據,很詳細的數據,而不涉及到這個專業的人員不需要了解得這麼詳盡,這樣就又沒有額外增加這些人員的負擔。[07-22 16:37]
[苑廣睿]實際上公共資源針對少數人和特殊人群的需要所付出的成本、開支以及公共資源(公共資源是大家的)所收取的費用,這樣會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07-22 16:42]
[苑廣睿]同時條例相關規定中也要求各級政府,特別是一些基層政府要充分利用現在的服務大廳、服務中心和一些專門接待窗口,以確保信息及時地得到處理。此外,我認為各級機關還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比如提供一些政府信息的分類,獲取的方式,公開信息的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聯絡方式等等,為大家申請信息公開提供便利,從財政部來看,在財政部網站上這些信息應該都能看到。這樣也為大家進一步了解有關信息上提供了便利,也便於大家更多、更公平地得到知情權。[07-22 16:43]
[主持人]有些網民擔心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有可能給地方亂收費開口子。[07-22 16:48]
[網友 保障有力]會不會發生借機收費、借此創收的問題?一旦發生相關的問題該如何處置?相關政府部門有哪些措施防範這一情況?[07-22 16:48]
[苑廣睿]這位網友的問題讓我想到了剛才一位網友的問題,就是非常關心我們是怎麼收的,怎麼管好和怎麼用好,這兩個問題是相連的。[07-22 16:49]
[苑廣睿]這方面財政部和發改委都制定了相關的制度,比如在收費立項標準設立的時候有一套嚴格的審批程序,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經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不得擅自增加和提高。[07-22 16:49]
[苑廣睿]也有的網友可能就問,都是你們定的,會不會中間也會存在一些問題?大家怎麼來監督呢?所以第二方面還有一個收費公示制度,就是各級政府在依申請收取費用,都應該在顯著的位置明確公佈收費包括哪些項目,有什麼標準,都應該進行公示。[07-22 16:50]
[苑廣睿]這樣就可以使我們自覺接受繳款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此外就是我們自身也要強化監督檢查,我們每年都要進行相關專項檢查;還有所有資金全部納入預算,納入國庫,預算都要報人大審議通過,自覺依法接受同級人大的審議和監督;所有財政性資金,包括相關的收費資金,要自覺地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07-22 16:51]
[苑廣睿]這樣我們就從公眾、人大、審計等各界來共同監督,我們自己也進行自查,以此確保每一筆收費都按照程序收,按照規律來管,按照有關預算程序統籌安排使用,確保整個公共資源能讓所有的公民共同享受。另外,對於中間發現的違規行為也要進行嚴肅查處,這一點也請各位網友和大家放心。[07-22 16:52]
[主持人]最後我想讓兩位司長聊的一個話題就是《條例》出臺的意義何在?會給老百姓帶來哪些實實在在的便利?老百姓又該如何使用好《條例》的內容呢?[07-22 16:54]
[許昆林]應該説《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發佈是一件很大的好事。從兩方面講,一是政府公開信息有法可依,是依法公開信息了;從老百姓的角度就是可以依法得到政府的信息。信息的公開也有利於提高整個政府和社會的效率。過去咱們經常説的是,在信息不完整和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政府的一些政策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貫徹實施(因為老百姓並不十分了解),而現在通過公開後可以使你的政策信息被廣泛知曉,只有這樣才能得到更廣泛的實施,從公民的角度來講也可以得到政府的相關信息來安排自己的生産、生活、科研等等,這也就有利於提高老百姓的生産效率、生活水平等各個方面。因此,這也是一個社會進步和政府工作水平提高的一個重要標誌。[07-22 16:53]
[苑廣睿]《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要還是賦予行政機關應該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如果説意義的話我認為就是保障所有公民都平等地享有知情權。另外,從實際做法來看的話,根據這個《條例》,目前財政部網站正在進行更新、升級,很多信息,包括部內相關司局的,比如綜合司,我們也有自己的網站建設,這樣就可以提供更加詳盡的信息。我也借此機會歡迎廣大網友訪問財政部的網站,這樣也為政府部門和廣大群眾獲取信息建立很好的平臺,可以相互溝通。[07-22 16:55]
[苑廣睿]實際上也有利於各界監督我們落實《條例》和相關政策的情況,從而為我們提供更多、更寶貴的意見,這是非常有益的事兒。[07-22 17:01]
[主持人]那老百姓在如何使用好這個《條例》方面有沒有什麼可以給網民的建議呢?[07-22 17:01]
[許昆林]簡單一句話:要確實根據自己的需要來提出。這樣也有利於節約政府的公共資源。[07-22 17:01]
[苑廣睿]我理解一方面政府部門應該通過各種媒體、載體提供更多的信息,讓大家很方便的得到了解釋。如果我本人想了解某一個部門的信息的話,首先,如果方便的話可能會去訪問一下這個部門的網站,因為現在網站可能是獲取信息最方便的途徑之一,包括咱們中國政府網,我想政府的一些信息和政策在這上面都會有,我認為這是最便利的。[07-22 17:03]
[苑廣睿]此外,還可以通過不同的載體,包括報刊以及新聞發佈會等等形式進行了解。如果我還有更特殊的情況需要了解更加詳盡的情況,比如以用於科研或者商業用途,那我可以和相關政府部門聯絡,以獲取相關的信息,繳納一定的費用,但是可以滿足我的科研和生産需要。[07-22 17:05]
[苑廣睿]如果我要在農村怎麼辦呢?我想我會通過廣播、電視或報刊等媒體進行了解,實際上我們現在所有的政策,我想我們和發改委相關的一些宏觀政策、財稅政策等,都會及時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公佈。我們要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務,維護廣大網友和群眾的權益,另一方面大家也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了解、獲取更多的信息。[07-22 17:09]
[主持人]非常感謝兩位司長回答網友這麼多的問題,講得非常精彩,也非常感謝網友的積極參與。時間的關係我們本次訪談到此結束,謝謝。[07-22 17:13]
[許昆林]謝謝。[07-22 17:13]
[苑廣睿]謝謝各位網友。[07-22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