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4日15時,郵政局副局長徐建洲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實施《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促進快遞服務健康發展”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民向欣]我注意到《辦法》中大量作了“備案”的要求。為什麼會採用這種略顯柔性的管理方式?如果企業不遵守備案的規定,如何處罰?如何審核新設立快遞公司是否具備相關條件?是否有相應的前置審批的規定?
[徐建洲]這個問題很專業。按照我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部門規章不能設置行政許可。所以,在有關市場準入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的情況下,《辦法》規定了備案的方式。目的是方便郵政管理部門獲取相關信息。雖然備案不是行政許可,但企業若違反備案規定,一樣會受到處罰。同時,《辦法》也規定了“法律、行政法規對快遞市場準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與今後法律法規有關快遞市場準入的制度相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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