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0日15時,審計署副審計長余效明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救災款物發放審計,提高救災款物使用效率”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奧運神氣]有媒體説審計機關對這次抗震救災審計投入的成本高,但查出的問題又不象以往“審計風暴”揭露的問題那麼突出和嚴重。請問,對這一現象您怎麼看?
[余效明]對於有網民對實施本次救災款物審計會花費大量的審計成本的説法,我們的看法是:一是參加本次救災款審計的人員均為國家審計機關人員,各級審計機關均未外聘其他人員,因而不會額外增大參加審計工作的人員工資成本;二是就審計工作經費而言,參與救災款物審計的審計人員在地震發生前是有其他審計任務的,在地震發生後根據審計署的統一部署,通過調整審計項目計劃,投入到抗震救災款物的審計中去的。事實上,完成其它審計項目的審計,也會發生相應的工作經費;三是參與本次救災款物審計的人員數量雖然較多,但多數是當地審計機關的人員,實施就地審計,跨省或跨地區進行審計的人員數量十分有限。我看他們審計都在現場,吃的都是抗震救災的工作餐,在災區都是住賬篷。我覺得參加的人員很多,但是成本沒有因此而增加很多。
這個問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正好説明我們這次跟蹤審計取得了一定成效,審計的免疫功能得到了充分體現,提前介入,關口前移發揮了作用。這種非常規審計,在資金籌集開始時就已經介入,在規章制度完善過程當中就介入了,在經濟活動開始時就介入了,因此它最大的作用就是使一些問題在過程中就發現,在萌芽狀態中就解決了,不至於到最後形成很突出的問題。比如在救災物資的調撥、分配、救災物資的保管使用等方面,我們都會及時提出一些解決的辦法,及時改進,使一些大的問題及時得到解決,這樣就不出大的問題了。如果像審計風暴那樣一些重大問題,説明我們提前介入的過程沒有審計監督好。不出大的問題,正是我們提前介入的一個效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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