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15時,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局長唐旭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大反洗錢力度,嚴厲打擊洗錢犯罪”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崢澩]地下錢莊常用手法有哪些,金融機構如何防範和發現其活動?
[唐旭]當前地下錢莊非法匯兌的主要手法為:在境內收取客戶人民幣,計算好匯率和佣金後,即通知境外合夥人將相應的外幣劃轉至客戶指定的境外賬戶;在境外收取客戶外幣後的操作手法也與此項類似。地下錢莊經營者往往採取上述“對敲”、“兩地平衡”等方式運作資金,境內外雙方定期軋差、對衝結算,並不發生物理性資金流動。此外,在運作資金過程中,地下錢莊往往以虛假身份證或收購來的身份證開設大量銀行賬戶,並利用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便捷手段進行大額資金劃轉;同時雇傭“馬仔”分散在不同銀行的網點、櫃員和ATM機上頻繁存取現金,逃避銀行關注。
其實,地下錢莊的不法操作是可以被發現的。金融機構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客戶身份識別,特別是居民身份證件聯網核查,可以有效地杜絕不法分子開設假名賬戶;同時認真履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可疑現象及時識別並報告,就能幫助人民銀行及警方及時發現地下錢莊犯罪線索。
我們在打擊地下錢莊的過程中也發現了地下錢莊實際上有兩類:一類是往國外匯出資金,通過兩地對衝;另外一類是國內的一些地下錢莊,這些地下錢莊常常為用戶提取資金或者將資金轉移得很複雜後把非法資金變成合法資金,也就是俗話所説的把黑錢洗白了,這種手法的特徵也是很明顯的,在國內轉移資金的時候往往會開設大量賬戶,在大量賬戶當中轉移資金,你就會發現一筆資金在不同的賬戶之間轉,這種資金我們認為都是很可疑的,轉到一定時候可能就會取現了,有的取現就為了再存進賬戶後變成合法資金,這些就需要金融機構稍加分析就能看出來;有的提取出來就是為了獲得收益和手續費,專門提現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有些人可能沒有認識到這一點,認為我就幫人家提提現金不是犯罪,但是實際上他就是在幫助人家進行洗錢,這也是需要打擊的,正是由於這些協助才使洗錢變成可能,也助長了犯罪,所以我們對採用這些方式進行洗錢的仲介公司也是要打擊的,對於開設這樣的仲介公司幫助洗錢的人也要進行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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