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7日15時,國管局房地産管理司副司長王衛東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推進節能減排工作”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明天更好]《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推動公共機構節能産生什麼樣的作用?具體體現在哪幾個方面?
[王衛東]《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是建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專門性行政法規,是《節約能源法》的配套法規。《條例》的實施,對於推進公共機構節能,降低公共機構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主要是通過以下幾方面體現這個《條例》的優越性:
一是明確了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體制。只有明確了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體制才能把《條例》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這個在《條例》第4條有所體現。
二是規定了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條例》第10、11條對此有所表述。
三是規定了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一,規定公共機構應當實行能源消費計量制度,過去公共機構在能源消費方面只是買多少就結賬多少而沒有完整的科學計量的制度,這次《條例》則做了明確的規定;第二,規定公共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能源消費統計制度,過去消費了多少只由本單位自己掌握,甚至本單位自己都不去掌握,這次我們要全面建立統計制度,為下一步分析在哪些方面可以節能,哪些方面是節能工作的重點打下了一個數字的基礎;第三,規定公共機構應當在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過去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尤其是在能源方面,目前很多單位能源消耗的支出相差很大,如何科學合理的界定科學消費的定額標準是目前要做的重點工作,這樣才能加強能源消耗支出管理;第四,對公共機構採購用能産品、設備以及公共機構建設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做出了明確規定,從目前來看,這個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要在公共機構的源頭上做好節能工作,不要一建就建成了耗能的建築;最後就是實行能源審計制度,所謂能源審計制度就是要對公共機構能源使用的情況進行審計,並且使之常態化,這樣才能把各個單位在能源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發現出來,制定整改措施,有利於下一步工作的開展。
四是規定了公共機構節能的具體措施。第一,規定公共機構應當設置能源管理崗位。第二,鼓勵公共機構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委託節能服務機構對本單位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第三,分別規定了公共機構辦公設備、空調、電梯、照明等用能系統以及網絡機房、食堂、鍋爐房等重點用能部位的運行規範。第四,規定公共機構的公務用車應當按照標準配備,並嚴格執行車輛報廢、更新制度,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制度。
五是《條例》規定了公共機構節能的監督和保障。這點在以前的法規當中沒有明確過,這次明確規定了監督的主體、監督檢查的內容,對公共機構違反規定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下達節能整改意見書、予以通報甚至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等非經濟性處理措施,並將這些內容作為監督和保障的措施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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