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4日15時,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煤礦安監局副局長黃毅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産形勢好轉”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據報道,婁煩事故的真相是通過記者的文章、博客得以披露的。請問: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公眾怎樣才能為促進安全生産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呢?
[黃毅]我始終認為安全生産的監管和監察,離不開新聞媒體的支持,也離不開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我國《安全生産法》為此專門作出規定,新聞宣傳部門既有輿論監督的權利,同時也有進行安全生産宣傳教育的義務。所以,我們始終與新聞媒體有著一種特殊的緣分,我們深深地感到許多新聞媒體在強化安全生産的輿論監督上,在強化安全生産的輿論導向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聞媒體是我們加強安全生産監管工作的有力助手。
所以,許多被瞞報的事故都是由於媒體記者出於一種責任心,持一種正義感站了出來,把事故的真相公之於眾進行舉報。甚至有記者冒著生命的危險,去掌握第一手資料和證據,對此,我們非常感謝。
隨著大眾傳播媒介的日益現代化,隨著人民群眾對安全生産的期待值越來越高,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更希望新聞媒體能夠更多地去關注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安全生産問題。不僅要對瞞報的事故,非法違法生産的行為,以及安全生産領域一些腐敗的問題,都可以通過多種形式進行舉報和監督。同時,也要很好地利用自身的傳播媒介,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宣傳安全生産的常識和法律法規,同時也要宣傳各地所創造的安全生産新經驗。通過有效的輿論導向,能夠努力地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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