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糧食局、物價局、農業發展銀行分行,中儲糧有關分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8]1號)精神,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購工作,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8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印發給你們。
各地方、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預案的要求,精心安排,週密部署,密切配合,認真做好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各項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各地要抓緊騰倉並庫和倉庫維修,確保新糧收購倉容。各省(區、市)有關部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研究、及時解決中晚稻收購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中晚稻收購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