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9時,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貫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實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驕子007]汶川地震後,災區重建凸現土地的寶貴和重要。請問:在保障災區恢復重建和災區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方面,《綱要》是否做了相應的考慮與安排?
[鹿心社]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很好,因為《綱要》在修編過程當中,我國發生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在救災和災後重建當中,給土地管理提出了兩個突出問題:一是災後重建,需要佔用相當數量的土地包括耕地。二是由於地震,使得過去很多比較好的耕地和水田損毀了。從這兩個方面考慮,《綱要》作出了統籌安排。第一,《綱要》為災後重建的建設用地作出了規模、佈局上的安排和用地指標的保障。第二,《綱要》安排通過實施土地整理、復墾,從損毀土地當中使相當數量的土地能夠恢復耕種,使得當地群眾能有相應的生産資料,正常的發展農業生産,改善他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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