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發佈,引起各界廣泛關注。2007年5月19日上午10時,教育部師範教育司副司長宋永剛和東北師範大學校長史寧中、北京師範大學副校長韓震將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問題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宋永剛]對於絕大部分免費師範生,攻讀完教育碩士以後,我們正在研究設計像剛才史校長所説的教育博士,將來有志於繼續深造的可以往這個方向走。那麼對於免費師範生我們要求入學前就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三方協議,如果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並且建立免費師範生的誠信檔案。當然了,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要報經省級教育部門的批准。
[網友]那如果出現違約情況是如何處理的呢?
[宋永剛]實施辦法中已經規定了明確的意見,六所師範大學最近一起研究了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在協議書中已經就甲方、乙方、丙方,也就是免費師範生、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權利、義務列了很多條款,規定得很清楚了,如果發生違約現象,將來就按照協議的違約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