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7日15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王金彪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深入開展百日行動,預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關注出行]一些地方發生警民衝突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警察粗暴執法致使警方整體形象受損。那麼交管部門對交通民警的執法工作有哪些具體要求?
[王金彪]就是要按照孟建柱部長的要求,交通民警在執法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理性,就是對自己在執法活動中所處的地位、職責,以及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的認知,依法按授權和程序辦事,保持頭腦清醒,避免感情用事,防止衝動,不情緒化,正確掌控事態,不使局面失控。平和,就是平等待人,態度溫和,語氣平緩,避免態度生硬、訓斥指責的語言。文明,就是警容嚴整、舉止得當,有修養,講禮貌,避免粗暴言行。所謂規範,就是標準化,行為舉止要符合規定動作,包括糾正違法要先敬禮,使用規範用語,不該説的話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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