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15時,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齊魯未了情]請問張局長,我在農村辦了一家小企業,感覺目前除了信用社對三農支持較多外,其他銀行在農村網點較少,貸款較為困難,請問下一步農村金融改革如何進行?對三農的支持是否加大?
[張健華]下一步農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這樣的。首先要堅持在農村地區提供符合基本需求的低成本金融服務。為適合農村經濟特點,降低農村金融服務的成本,應以提供滿足農戶基本需求的金融業務為出發點;適度放寬農村金融機構的準入門檻和監管標準;利用現代科技降低農村金融服務成本;雇傭合適的信貸人員,降低人工成本;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市)法人地位的長期穩定。
完善風險管理模式也是一個重要的方面。為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要促進農村金融機構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應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利率市場化進程,完善利率覆蓋風險機制;探索“龍頭企業+小額貸款”、互保基金等多種形式的風險補償方式,提高信貸資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借鑒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的經驗,正確發揮財政補貼的杠桿作用;利用信息技術,解決農村信貸中的成本高和信息不對稱問題,降低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發揮市場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約束作用。
三要繼續推進農村金融組織和産品創新,構建適度競爭的金融市場。為鼓勵農村金融組織和産品創新,構建適度競爭的金融市場,可在考慮農村金融市場容量和金融機構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適度放寬市場準入,穩步推進適應農村金融需求多樣性特點的農村金融組織和産品創新;培育農産品期貨市場和農業保險市場,促進訂單農業發展;鼓勵擔保機構和擔保方式創新。
四要加強農村金融政策與其他政策配合,利用政策扶持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對農村金融給予政策支持是普遍做法。在前期的農村信用社改革過程中,為支持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地區經營,國家在稅收上給予了部分優惠,包括營業稅減按3%徵收,所得稅中西部地區全免,東部地區減半。此外,在財政補貼和存款準備金率等政策方面也已經有了很好的探索。
要總結這些經驗,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明確並固定下來。下一步應綜合發揮財稅、貨幣、監管等政策的作用,建立激勵有效、風險可控、協調配套的政策扶持體系。合理運用財政杠桿,通過財政補貼、擔保或稅收減免等措施吸引金融機構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入;繼續發揮存款準備金、支農再貸款、利率等貨幣政策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適應農村金融組織特點,改進農村金融監管,對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執行不同的監管政策。
發揮地方政府在推動農村金融服務發展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加強廣大農村地區誠信建設,創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二是做好服務,寓管理于服務之中;三是維護金融穩定,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金融犯罪行為;四是充分發揮當地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在其財力和稅收優惠權限範圍內,引導金融機構支持“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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