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15時,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與網友在線交流。
[張健華]黨中央、國務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農村金融在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作用。而經過多年的改革與發展,我國已初步形成適應“三農”需要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在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方面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覆蓋面。我國農村地區已經初步形成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包括保險、證券、擔保機構在內的多層次、廣覆蓋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這些金融機構的網點深入鄉村,較好的滿足了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在存款、貸款、匯款和保險等方面的金融服務需求。
二,涉農貸款規模。2007年末,全部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為61151億元(包括糧棉油收購貸款、農産品加工貸款和部分農村基礎設施貸款),佔全部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22%,佔GDP的比重為24.8%。
三,金融機構可持續性。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逐步增強。截至2007年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為13.4%,雖然總體水平仍然較高,但已經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別下降了9.0、6.2和3.2個百分點。同時,全國縣域金融機構利潤總額為704.8億元,同比增長104.8%,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別增加604.9億、523.8億和353.6億元。
四,農村金融機構改革。2003年以來,我國主要農村金融機構的重組和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成就。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進展順利,産權制度和法人治理得到優化,在不斷擴大支農信貸投放的同時,不良貸款率逐步降低,資本充足率大幅提高。農行在試點中探索面向“三農”、商業運作的有效途徑,而其整體改制方案正在醞釀中。農發行的業務範圍,由過去單一支持糧棉油購銷儲業務,逐步擴展到包括支持農業産業化經營、農業農村中長期貸款在內的廣泛領域。2007年年初成立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除原有的存單小額質押貸款業務外,還在農村地區開展了包括農戶聯保、農戶保證、商戶聯保和商戶保證在內的四類小額貸款額業務。
五,制度建設。目前,鼓勵資金回流農村並具有“正向激勵”特徵的農村金融監管框架已初步形成。農村金融機構尤其是那些支農力度較大的農村金融機構,在準入門檻、存款準備金率和稅收政策等方面享有適當的優惠政策。中央銀行在以專項票據置換了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産時,也建立了正向激勵的票據對付規則。此外,利率市場化改革也為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經營創造了條件。在此背景下,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等三類新型農村機構開始涌現。
六,基礎服務和産品創新。中央銀行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及廣泛開展的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工作,已在農村地區初步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隨著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難”問題的逐步解決,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逐步完善。中央銀行推出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有效解決了農民工返鄉攜帶現金問題。在農戶缺乏傳統擔保物的背景下,以擔保形式創新為主的農村金融産品創新不斷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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