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15時,交通運輸部財務司副司長徐文興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落實《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 促進公路事業發展”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科恩凱達]什麼樣的公路收費權可以轉讓?
[徐文興]轉讓公路收費權的項目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第二、不屬於法律、法規和《辦法》禁止的範圍;第三、按照法定程序辦理了報批手續;綜合以上條件可以看出,高速公路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含小于30公里的市區至本地機場的高速公路),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已建成通車,且收費時間未超過批准收費期限2/3的項目,可按《辦法》規定的程序報經批准後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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