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7日15時,財政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胡靜林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介紹2008年財政工作亮點和2009年預算安排特點和工作重點,權威解讀《關於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網友]現在社會上有這麼一種説法,就是中央財政拿收入的“大頭”,而地方財政拿收入的“小頭”卻承擔了大部分的支出責任,您如何看待這一説法?謝謝。
[胡靜林]這是個不少人關心的問題,也是容易引起誤解的問題。由於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東、中、西部地區間財力差異較大,中央政府有必要適當集中財力加以調節。表面上看,中央財政拿了收入的“大頭”,實際上中央財政收入除一小部分用於中央本級支出外,更多的則是用於對地方進行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相應形成地方財政收入,並由地方安排財政支出。正因為如此,中央財政本級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與中央財政本級支出佔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不是1:1的對應關係。地方財政也是一樣。
以2008年為例,中央財政本級收入32671.99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的53%,但中央財政本級支出只有13374.31億元,僅佔全國財政支出的21%。中央財政收入用於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達到22945.61億元。地方財政支出中平均38%的資金來源於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其中中西部地區財政支出平均54.4%的資金來源於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所以説,中央雖然在全國財政收入中拿了“大頭”,但只有少部分留在中央本級花,大部分錢都給了地方,由地方來安排支出。所以客觀地説,是中央收了“大頭”、花了“小頭”,地方收了“小頭”,但花了“大頭”。2009年,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安排28889億元,比2008年增長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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