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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和經適房都屬保障性住房 目的是實現“住有所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7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9年5月7日15時,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 小蜜蜂]不同情況的低收入家庭,對保障性住房有租賃與買賣的不同需求。今年"兩會"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員建議,停建經濟適用房,全部代之以廉租房。也有的專家認為,只有通過經濟適用房才能真正解決國民的住房問題。請問您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齊驥]這個問題各界看法不一致,主要反映在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上。對於政府興建的廉租住房,各方面反映都是一致的,大家都認為這是做好住房保障的一個重要措施。對於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到底哪一種形式更有利於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設,我個人觀點,從目前我們國家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來看,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都屬於保障性住房。各地根據自己的經濟發展水平,也根據本地群眾的實際居住狀況,是以廉租住房為主提供保障,還是輔以經濟適用住房,我覺得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但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通過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論是哪一類住房,最終目的都是儘快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這是最根本的。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是沒有産權,是非産權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這是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最本質的區別。

    從實踐情況來看,對於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掌握,各地有一定差異。比如説在中西部一些地區,住房市場供應比較充足,房價當中土地成本佔比較低,有的地方通過給低收入家庭一些住房補貼,讓他們在普通商品房市場當中購買住房,也有一些地方比較集中的建廉租住房。

    從我們了解的周邊國家看,比如日本、新加坡,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上名字叫的不一樣,比如日本叫公營住房,類似于廉租住房,住戶是沒有任何産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産權。比如新加坡,新加坡叫“組屋”,既有租,也有售。同時香港叫公共房屋,也有租、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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