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15時,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相關政策措施”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強國富民]如果施工單位承建的是校舍安全工程,那麼工程實施中涉及的建設收費是否可以予以減免?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葛華]校舍本身就是公益性設施,國家一直以來對於公益性設施在建設收費上都有一些優惠的政策。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中也明確了這一點,各地在工程建設中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有關減免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優惠政策,做好對工程建設收費的減免工作,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工程實施中涉及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消防設施建設費、人防易地建設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墻改基金、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綠化保證金等政府性基金,均應予以免收;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在服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提倡適當予以減收或免收。嚴禁收取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自立項目、超標準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
點擊進入本次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