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15時,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相關政策措施”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參政議政]在這次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分別承擔怎樣的職責?
[杜柯偉]省、市、縣的職責在我們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裏頭也作了明確的界定。省級政府對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負總責。具體責任是五項:第一,制定並組織落實工程的規劃、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第二,統籌安排工程資金。第三,組織編制和審定各市縣校舍加固改造、遷移和綜合防災的方案。第四,落實對校舍改造建設收費有關減免政策。第五,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市級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結合本地實際,統籌考慮轄區內各個縣的經濟實力和鑒定排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面的技術力量,加強組織協調和規範工程的實施。具體是五項:第一,指導幫助各個縣開展校舍安全的排查鑒定工作。第二,指導審核各縣制定工程建設規劃和項目有關文本。第三,及時足額落實本級政府應該承擔的工程資金。第四,監督工程專項資金的撥付。第五,檢查工程進度和質量,定期向省級政府報告實施情況。
縣級政府的職責是七項,一句話概括是縣級政府全面負責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對本縣校舍安全負責,這和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是一致的。主要職責:第一,組織對縣轄區內的校舍進行排查鑒定,建立本地區中小學校捨得安全檔案和校捨得基本信息庫。第二,制定本地區的工程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項目改造方案。第三,及時足額落實本級政府應承擔的工程資金,設立資金專戶,按照工程的進度及時把錢撥下去。第四,保證工程的建設用地。第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工程建設的收費。第六,按基本建設的程序組織項目的論證、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辦理基建財務決算等各環節的工作。第七,建立健全檢查制度,保證工程質量,定期向省級政府和地市政府彙報工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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