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15時,衛生部、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 切實保障食品安全”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大大小小]《食品安全法》在職能分工方面是如何規定的?各部門分別承擔什麼職責?
[蘇志]《食品安全法》的監管體制是根據國家的實際情況,同時又按照法制管理的一些規律確定下來的。分段關係實際上是有分有合,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有些重點品種是不分段的,這是一個意思。另外,分段管理的基礎上還有綜合協調。法律規定政府各部門的職能很清楚,從農田到餐桌,覆蓋整個鏈條。各相關部門各自有一段監管的職責。當然監管部門之間有一個無縫銜接的問題,同時有幾項內容是不能分的,就是在監管上是可以分,但是對於整個食品安全的管理是不能分的。哪些方面不能分呢?一個統一的標準。所以《食品安全法》規定要整合食品安全標準,把農産品質量標準、食品衛生標準、行業標準等有關食品的強制性標準要進行整合,形成一套權威性的食品安全標準,而且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性的。
比如説我們會同有關部門正在開展的乳製品安全標準的清理和完善工作。起始階段就涉及到生鮮乳,生鮮乳與安全有關的標準要理出來,這是由農業部門負責。到了生産環節,這個標準就包括整個生産工藝過程的要求,對産品安全指標的一些要求,也可以把它叫做安全質量或者質量安全,這是乳製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這裡涉及到一些比如污染物、重金屬、微生物等,特別是致病微生物等等,這些就屬於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影響的。除此以外,在標準裏面還要考慮各種添加劑安全的問題。這些食品安全要求整合以後,形成一套和監管工作密切相聯絡的文件,這個文件是監管的依據,也是生産、經營一直到消費的各個環節,生産經營者所必須要遵循的技術法規。
另外食品安全管理是個整體,法律規定了在風險評估方面,應該形成一個整體,要求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風險監測計劃的制定。有關部門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向衛生部門通報,衛生部門監測的結果及時向社會及有關部門通報。風險監測中間有安全隱患的,還要向社會發佈預警,這些都是這個法非常突出的亮點和特點。這些方面的工作是不能分的。
對於整個監管工作也應該有一個統一的規範,在這方面主要體現在事故處理方面,衛生部組織事故調查處理,重大事故由人民政府成立指揮部來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包括了事故的調查、報告以及對相關責任的追究、責任的認定,最後人民政府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作出事故的結論。還有一點不能分割,信息發佈必須統一發佈,所以《食品安全法》特別規定,對於有些需要統一發佈的信息,比如説全國的食品安全狀況,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的情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需要統一發佈的信息,也就是説政府雖然是分段結果,但是對社會食品安全質量狀況是一個聲音。這就是有分有合。
點擊進入本次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