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法加起來就是從農産品到餐桌全程管理。因為《食品衛生法》最早是1982年試行,到1995年把試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以後變成正式《食品衛生法》,應該説這部法律對食品安全的改善功績很大。隨著社會的進步,特別是改革開放,我們國家以前是在保溫飽的情況下,首先是解決溫飽問題,一般的衛生就可以了,改革開放以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再加上我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全球化的要求,老百姓生活質量的改善,對食品安全的要求提高了。全國人大把《食品衛生法》改成《食品安全法》,其實裏面基本的對食品的要求,怎麼讓它達到衛生安全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增加了很多手段,這些手段、這些法律制度側重點是保證安全。衛生和安全兩詞之差體現在法律制度的改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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