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9時,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副局長張建龍接受中國政府網與國家林業局政府網聯合專訪,就“貫徹落實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 積極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友提問。
[主持人]林權改革後農民得到了什麼樣的實惠?
[賈治邦]首先是得到了這塊地70年的經營權,如果我包了50畝的林子,那麼這50畝林地的經營權是我的,50畝林地上的林木的所有權也是我的,也許我承包那年這塊地上的林木就值10萬塊錢,那我現成就得了10萬塊錢,如果再出了新的産品。還有生態林,國家還有生態林的補償基金,明年將提高5塊錢,同時我們還會隨著財政的增長進一步提高,各級財政對這方面還有補貼。當然,這些都是眼下的、當前的。
從長遠來看,只要把經營權拿到手,落實了我們的各項政策和配套改革,把經營權真正放活了,農民以後的收益無法估量,也許農民經營好的話他每年的收入也會相當的多。我們現在測算,比如改革到戶的,浙江經營竹子的農民,有的經營好的一畝地收入四、五萬塊錢。正因為這樣,這場改革得到了廣大人民的擁護和期盼。
改革要有一個過程。我們調查後發現從林地的收入來看,現在農民經營的林地收入有所增加,有的地方農民收入近一半是來自林木,有的縣甚至80%的收入來自林業,個別地方戶均和人均收入幾十萬的也不是少數。
我曾經多次講過,浙江白沙村的農民把砍樹變成看樹,他們搞農家院最低收入一年十幾萬,搞這樣的森林旅遊的多了。更重要的就是金融危機發生後,大量農民工返鄉,農村就業壓力增大,林業的改革恰恰可為他們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説,就是“一戶承包,全家就業”,“城裏下崗,山上創業”,收入也同樣很高。林改帶來的增長潛力很大,用溫家寶總理的話來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義是很難估量的,怎麼説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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