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15時,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司長陳重和副司長吳慧娟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切實做好檢查工作 確保在建住宅工程質量”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卡布奇諾]住宅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吳慧娟]建設單位是住宅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者。實際上現在的開發商,我覺得它是一個産品製造商,住宅每家每戶是個小業主,但整體上開發商是個製造者,所以他應該是第一責任人,對住宅工程質量應該是全面負責。嚴格履行項目報建、用地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等這些法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建設單位還應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設立質量管理機構和相關人員,統一協調各方的工作。勘察也好,設計也好,施工也好,監理也好,都是跟他簽的合同,他要擇優。但是有的卻違規指定一些分包單位,造成質量管理混亂。同時對住宅的基礎資料,包括勘察、設計、採購等方面的資料都要提供。
對施工單位來講,要按照合同及設計文件的約定和技術標準,對材料也好,構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時施工單位還要完成現場的質量控制,技術也好,檢查也好,都要嚴格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問題,施工方負責返修。
[陳重]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的時期,工程建設一定要確保合理的工期和合理的造價,如果盲目的趕工期、搶工,任意的壓造價,勢必給工程留下質量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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