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時,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米勇生、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余功斌、衛生部農村衛生管理司副司長聶春雷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陳金甫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努力實現困難群眾‘病有所醫’”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陳金甫]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之間的結合實際上是這兩個制度功能的結合和管理服務的結合。這兩個制度的功能我們知道,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是國家整個醫療保障體制的一個完整構架,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所有人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是普惠型的,是針對所有人的。
我們在推進這個制度中發現了兩種情況,一是沒錢的進不來,對一個國家來説單純設計一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窮人來説是不能充饑的;進來了以後,由於我們現在的報銷還是有限制的,國家是大家籌了錢大家花,所以不可能是無限制的,有些看了病以後還覺得自己負擔很重,有醫療保險的也有可能覺得醫療保險的支付水平不夠。由於我們還是發展中國家,所以也有可能産生負擔很重的情況。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要解決社會保險推進中如何能讓所有人參加到這個制度中來;二是參加進來以後在有限基本醫療保險保障之後還有一項制度能更有效地緩解他的支付負擔。
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就感覺要加快醫療救助,一是解決他參加制度的問題,也就是給他買一張車票讓他上車跟所有人一起參加保險,這和新農合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是一樣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國家也專門籌集資金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參保問題。剛才米司長説的如果是低保人群,他可以進行二次補償,這是一個制度層面的銜接。還有一個政策層面的銜接就是你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屬於低保人群,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以後,還能補助多少?這是我們兩個部門之間、兩個制度在政策設計上的銜接。
我們以前是怎麼做的呢?在兩個制度沒有銜接之前基本上是窮人參加不了醫療保險,那麼好了,他找各種救助,參保的人找醫療保險,現在等於是一個制度加上二次補償,他的報銷比例可以相互銜接,這樣來説整個國家的保障體系就很均衡,保障水平個人就能負擔了。
第三個就是管理操作層面的銜接。能不能不墊付?能不能即時結算?剛才米司長也講了實際上是制度銜接後,功能定位清楚後操作平臺還要有這個條件,首先是這個人的身份在一個系統裏都是得到確認的,醫療系統、醫療保險系統、民政救助系統。第二,就是就醫在一個平臺上,不能説在這個醫院就醫,兩個系統不在同一平臺上就醫,那結算也跟不上了,我們在這個制度裏面講得很清楚,救助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在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實行,也就是説就醫的平臺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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