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時,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米勇生、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余功斌、衛生部農村衛生管理司副司長聶春雷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陳金甫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努力實現困難群眾‘病有所醫’”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呱呱叫]您能否談談衛生部門怎麼規範和管理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加強醫療機構監管,保證貧困居民得到規範、有質量保證的衛生服務?
[聶春雷]這個問題確實非常重要,加強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規範醫療服務,使廣大農村群眾,包括貧困的居民能夠獲得滿意的醫療服務是衛生部門的職責。在這些方面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要加強醫療服務監管能力的建設。特別是要健全基層的監督網絡,及時發現違規問題,對一些違規的從業機構和人員要及時查處,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良好就醫環境。
二是強化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和質量的監管,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和質量控制評價體系,建立健全醫療機構的準入退出機制,加快制定統一的疾病診療規範,探索臨床診療路徑,規範醫療機構行為,保障服務質量。近幾年,像我們衛生部門開展的“大型醫療機構巡查”和“醫院管理年”的活動,都對加強醫療機構和服務行為監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尤其是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要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特別是農村醫務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其醫療技術水平,努力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施治。我部將繼續抓好農村衛生人員的崗位培訓、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以及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的試點工作,不斷提高農村基層的醫療服務能力,保證服務質量。
四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深化醫改,按照中央的要求,積極推進公立醫院和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的運行機制、補償機制改革,遏制醫療機構的趨利傾向;同時,要結合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推行,廣泛地推廣基本藥物的應用,降低藥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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