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時,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米勇生、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余功斌、衛生部農村衛生管理司副司長聶春雷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陳金甫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努力實現困難群眾‘病有所醫’”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主持人]我想先請四位嘉賓跟大家聊的一個話題就是《意見》的出臺的背景、目的以及基本內容方面的情況。
[米勇生]我來介紹一下,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可以説既是推進醫療救助工作的需要,也是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一是為了配合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新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和方案對我國未來一段時期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做了總體的規劃,也確定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在我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要任務。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精神,需要結合醫療救助工作開展的實際,進一步細化醫療救助的有關措施和操作方案。
二是更好地指導當前工作的開展。為切實緩解困難群眾醫療難的問題,2003年11月,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聯合製定《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農村醫療救助工作開始起步。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民政部、衛生部、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的意見》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有計劃展開。到2006年底,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在我國所有涉農縣(市、區)全面建立。
到2008年底,城市醫療救助制度也實現了全覆蓋。儘管我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有了相關的政策規定,但是經過各地不斷探索和實踐,醫療救助制度得到創新發展,很多方面的做法已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只有將醫療救助工作在實踐中的創新成果及時轉化為國家政策和制度安排,才能給醫療救助工作帶來生機和實效。同時,針對醫療救助工作當前存在的政策不到位,服務管理滯後,監控不嚴、救助水平偏低等問題,也需要提出解決的辦法。
三是適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形勢的發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安排,我國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加快了進程。三年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將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將提高到90%以上,而且要逐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新的形勢給城鄉醫療救助發展帶來了新的挑戰,但是如何變挑戰為機遇,在全面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醫療救助制度如何定位和發揮更大的作用,如何讓困難群眾既能參保也能享受到參保後的相關待遇,得到更多的實惠,這就迫切需要城鄉醫療救助適應形勢發展,與時俱進,調整政策,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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