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時,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米勇生、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余功斌、衛生部農村衛生管理司副司長聶春雷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陳金甫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努力實現困難群眾‘病有所醫’”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憂民]城鎮居民醫保實施後,城鎮非就業人員參保就有了制度保障,但對城鎮困難群眾來説,他們連維持基本生活都成困難,請問,對這部分人,國家將採取哪些措施來幫助他們參加居民醫保?
[陳金甫]網友關注的問題也是我們制度推進之始就非常重視的問題。剛才我也講到制度之初就考慮到困難人群參保的問題,從制度上他首先是享受一般性的補助,在2007年試點的時候基本上繳費是按照100、200塊錢進行繳費,政府每個人補助40塊錢,地方政府不低於20塊錢補助,今年整個水平調整是不低於80,這是每個人都有的公共補助,困難群體還要增加,這就保證低保家庭、重度殘疾人每個人還要增加補助,而且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還要補充,所以這樣從設計上來説全部低保人群就涉及進去了,對困難人群的財政補助佔到了83%。
我覺得我們在實踐中關注到的很大的問題不是困難群體的參保問題,而是困難群體就醫後醫療報銷的個人負擔問題,所以這次醫療救助又解決了支付後負擔的二次補償問題。這兩項措施出臺後困難群體的費用負擔會大大減少,但是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醫療消費成本問題,制度運行以來我們自身感受就是困難群體醫療消費的成本太高。
很簡單地講,我們一般工薪階層吃個飯二、三百塊錢到一般飯店就可以了,如果讓低保家庭用二、三百塊錢吃飯,你給他報銷再多,他剩下的部分負擔起來還是很困難的。這是我們下一步要探索的,就是如何讓困難群體通過適合他們的醫療平臺進行保障。比如我們設立一個惠民醫院,比如低保人群看病首先設定在惠民醫院,根據成本設定合理的醫療費用,這是下一步要探索的如何解決這個醫療成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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