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4日15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李波、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商務部財務司副司長徐加愛、海關總署監管司副司長李偉、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副司長王振華和銀監會政策法規部副主任王科進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穩步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一個沙發]請介紹一下出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的背景。
[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 李波]關於這個《辦法》出臺的背景簡單講就是兩句話:一個是有需求,一個是有基礎。有需求的意思就是説全球性金融危機以來,咱們國家的對外貿易受到了嚴重的衝擊,同時美元、歐元等主要結算貨幣的匯率波動也比較大,所以國內的一些企業,包括咱們周邊國家和地區的企業都有這樣的呼聲,希望用人民幣來做貿易。
第二句話是有基礎,這是什麼意思呢?從1996年以來人民幣實現了經常項目的可兌換,這已經有十幾年了;另外就是港澳個人人民幣業務開展幾年了;還有就是邊貿人民幣結算也有一定的經驗。所以有了一定的基礎以後推出這個《辦法》也就比較有準備了。
所以在今年4月8日國務院決定在上海和廣東的四個城市進行試點,並要求人民銀行會同五個部委制定《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辦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來的。辦法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一個是試點企業的選擇;二是清算模式;三是人民幣購售和資金拆借;四是貿易真實性審核;五是出口退稅的政策;六是國際收支申報和人民幣對外負債登記;七是實行總量控制;八是信息共享;九是監督管理。
>>>>>>>>>>>點擊進入本次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