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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電子口岸建設協調機制包含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0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15時,海關總署總工程師兼科技發展司司長、國家電子口岸建設協調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李小剛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電子口岸建設 幫助企業應對金融危機”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羅羅]我覺得電子口岸建設會涉及到多個業務部門,請問,目前各有關部門之間有怎樣的聯絡協調機制?

    [李小剛]電子口岸的建設協調機制主要有兩個層面:一個是中央層面,一個是地方層面。在中央層面是由國務院批准成立了國家電子口岸建設協調指導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是由15個部委組成,委員會的主任由國辦副秘書長兼任,現在是畢井泉副秘書長兼任,委員會的副主任是由海關總署分管領導兼任,現在是呂濱副署長兼任,15個部委為成員單位,這是電子口岸建設協調指導委員會的組成機構。

    委員會下面還有一個辦公室,也就是我所在的辦公室,負責委員會所決定和交辦事項的推動工作。此外還有一個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是負責電子口岸技術保障、聯網應用安全等方面的事業單位。

    在地方層面,由各地政府主導成立了當地的電子口岸建設協調推動機構。由於各地的情況各有不同,所以情況也是比較多的,通常都有一個相當於委員會的領導小組或者是聯席會議,同時也有一個辦公室來負責具體推動,有的地方還建立了實體負責運營。主要就是這麼一個情況。現在應該説電子口岸聯絡協調機制基本就是這樣的情況。現在國家電子口岸委裏面有15個成員單位,包括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民航局及外匯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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