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15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實現跨地區順暢轉續 保障參保人員權益”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胡曉義]在這裡我得説明一個情況,已經有很多網友在提這樣的問題,就是説單位給我繳費是20%,但是我只轉移12%,這是不是等於我的權益損失了40%呢?因為你只轉了12%的資金過去。我想告訴網友的是,單位繳費的跨地區的轉移,就像我前面講的,它是為了平衡地區之間的資金關係,它是一個宏觀層面的平衡。而對個人來講,並不影響個人養老保險權益的累積,也不影響個人養老金的計算。這是因為個人養老金的計算按照我們的制度,是根據本人繳費的多少和繳費年限的長短來計算的,跟地區之間的資金轉移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只要你是繳費年限長,你繳的錢多,那麼你的這些權益都是會被累積的,所以不必擔心只轉了12%就損失了這個權益,是不存在這個問題的。
[網友 6%的差距]我現在廣東打工,我們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率達到18%,過完年我想回老家河北創業,但是《暫行辦法》規定只轉12%的單位繳費,這樣會不會影響我的退休待遇?
[胡曉義]這個問題實際上我剛才回答了,我再進一步強調一下。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他的養老金計算是分成兩部分的。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他的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包括息,除以一個系數,這個系數要看這位網友是男性還是女性,如果是男性的話就除以139計算出他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準;如果是女性的話就除以170,因為女性退休年齡比較早,所以她領取的時間比較長,從而計算出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領取標準。
另一部分叫做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這樣規定的,我也只能説得比較原則一點。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係確定你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你要繳費滿15年,你就領這個基數的15%,如果你要是多繳費一年,你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説如果你繳費20年就領20%,你要繳費30年就領30%。我説了規定之後就很顯然了,他只和本人繳費的多少,跟本人繳費年限的長短相關,至於你省對省、市對市的資金是怎麼轉移的,轉移多少量跟你沒有直接關係。在這個公式裏沒有任何地方可以看到因為資金的轉移接續會對你的養老金領取的多少有關係。
所以我再次聲明一點,地區之間的轉移量不會影響到個人養老金的計算。我還要補充一個情況,由於大量的農民工是從中西部地區到沿海地區打工,那麼就有一些人擔心,沿海地區因為只轉12%的單位繳費給中西部地區,那麼將來中西部地區養老金負擔就會比較沉重,對這點我們也做了認真的研究。按照原來的規定根本不轉單位繳費,那顯然中西部地區就會負擔非常沉重,那麼現在轉移12%的單位繳費會相對減輕中西部地區將來的壓力。
第二是中央政府每年核撥大量資金給中西部地區養老保險以補助。僅2009年,在我們將近一萬億的養老保險支出中,光中央財政就補助了1300多億,而絕大部分是補給中西部地區的。所以宏觀上資金平衡有很多的渠道、途徑和手段來解決,但是目的就是一個:要保證所有參保人員的基本權益不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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