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15時,國管局副局長尚曉汀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sdttnmt]撤了是好事,對留的要管好,要解決管什麼、誰來管、怎麼管的問題。
[尚曉汀]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為了加強對保留的駐京辦事機構的管理,《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派出地政府、國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等各責任主體的職責分工。
一是派出地政府要切實承擔起對駐京辦事機構的主體責任,嚴格駐京辦事機構設置,加強預算、財務和資産管理,每年對駐京辦事機構進行審計。
二是國管局要做好省級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的有關管理和協調工作,加強辦事機構的黨團工作,協助派出地政府抓好廉政建設,必要時會同審計署對省級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審計情況進行抽查。
三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做好保留的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的核準和年檢工作,負責所有保留的駐京辦事機構工作戶口和工作居住證管理。
四是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機構要加強對本省(區、市)保留的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工作的指導,協助派出地政府抓好廉政建設。
五是駐京辦事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認真執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資産管理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確保行政事業性資産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要認真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加強公務接待管理,不得超標準接待,嚴格控制經費支出。
六是派出地政府、國管局、北京市政府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定期通報駐京辦事機構廉政建設、履行職責、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等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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