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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准並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 日前,國務院批准並印發了《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科學重建的重要依據,對恢復並促進災區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生態美好、特色鮮明、經濟發展、安全和諧的社會主義新玉樹,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青海省玉樹地震發生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及時啟動了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工作,會同青海省、四川省人民政府通過實地調研,在廣泛聽取災區幹部、群眾和宗教界人士等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根據災害評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綜合評價和房屋及建築物受損程度鑒定結果,充分借鑒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成功經驗,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總體規劃》編制。規劃編制過程中,還邀請地震等各方面專家對規劃內容進行了全面諮詢論證。

    《總體規劃》充分考慮青海玉樹海拔高、氣候寒冷、生態環境脆弱、交通設施落後、建築資源缺乏、施工條件差等制約條件,明確了恢復重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重建目標。提出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完成恢復重建主要任務,使災區基本生産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平,實現居民擁有新家園、生態邁上新臺階、設施得到新改善、城鄉呈現新面貌、社會和諧新局面的重建目標。

    《總體規劃》確定了城鄉居民住房、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特色産業和服務業、和諧家園等方面恢復重建任務和建設重點。重建任務突出保障民生,把城鄉居民住房和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擺在優先位置;著力提升改善基礎設施,完善城鎮功能;突出生態環境保護,加強三江源、隆寶自然保護區建設;突出和諧家園建設,落實民族宗教政策,修復重建重點文物和宗教設施,構築各民族和諧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美好家園。

    鋻於玉樹地區的特殊困難,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所需資金以中央財政資金為主,採取財政、稅收、金融、土地、援助和援建等特殊支持政策。為保障規劃順利實施,《總體規劃》要求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建材保障、運輸保障、施工保障,落實工作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合力推進規劃實施。

 
 
 相關鏈結
· 國務院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
· 國務院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
· 青海省委常委會議討論審議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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