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15時,國家防總辦公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束慶鵬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當前全國防汛抗洪工作”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高山流水]國家防總針對不同汛情,如何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如何確定響應等級?不同等級所採取的措施又有何差異?
[束慶鵬]2005年國務院批准了《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規定了應急響應啟動的條件、時機和程序。確定應急響應統籌考慮洪水量級、受災範圍、災情程度、颱風強度和影響範圍、險情類型及危害程度、抗洪搶險的輕重緩急等。不同等級應急響應採取措施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主持會商人員的級別、應急值守力量、監測預報頻次、工作組和專家組派出等級和時效、物資調撥程序、汛情發佈、信息報送時效、防總各成員單位和地方防汛指揮部行動要求等。如啟動防汛Ⅰ級響應時,由國家防總總指揮主持防汛會商,部署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國家防總的成員單位、流域機構防總和有關地方各級防指全力投入抗洪鬥爭,相關的受災地區則將防汛抗洪作為中心工作,集中全部力量抗洪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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