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7日15時,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黃毅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當前安全生産工作”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安全第一]當前安全生産工作只談責任追究和問責,沒有建立必要的激勵機制和工作體制,能否真正推動安全生産工作。請問,國家安監總局是如何思考的?
[黃毅]安全生産需要約束機制也需要激勵機制,對於安全生産存在問題的地方和單位,乃至領導者,要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例行行政問責,這是應當的。同時,要進一步強化各級安全生産責任制,推動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我們也需要建立激勵機制,對於安全生産取得成效和在安全生産上作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我們也要進行表彰和獎勵。這幾年我們先後組織了幾次評選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活動。對先進典型進行弘揚和表彰,對作出重大貢獻的給予獎勵,這在方面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激勵措施,真正通過有效的激勵來調動各方面抓安全生産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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