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15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全面準確領會《社會保險法》 積極推動《社會保險法》順利貫徹實施”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路過]您對制定《社會保險法》配套法規有什麼設想?
[胡曉義]《社會保險法》中有一些授權性、框架性的規定,落實這些規定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規和規章。當前最重要的首先是對現有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看哪些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哪些是不合乎法律規定的,不合法的就要廢除,合法但不詳盡的應該完善和補充,缺失的應該儘快彌補上,這是一方面。第二,在制定新的法規方面,應該著重考慮:一是現在沒有法規規定的一些制度,比如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要優先考慮制定法規。再有,像徵繳方面有專門的法律規定,應該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要求進行完善,而在經辦、監督方面還應該儘早地補上法規缺失的不足。另外,在基金的投資、管理、運營方面也應該加強法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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